• 005299435/2015-00040
  • 新郑市水务局
  • 刘沟、冯寺水库,出险加固
  • 2015-06-08
  • 2015-06-10
  • 请示
  • 新水〔2015〕29号
关于申请拨付刘沟、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到位中央资金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1年6月1日,郑州市水务局以郑水行许字〔2011〕07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总投资245万元。2011年11月15日,郑州市财政局以郑财办预[2011]615号文件下发《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刘沟水库中央投资196万元。

2012年9月24日,郑州市水务局以郑水行许字[2012]21号文件对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核定工程投资158万元。2013年12月2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水务局以郑财预[2013]776号文件下发《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3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下达冯寺水库中央投资130万元。

截止目前,刘沟、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均已完工并进入验收阶段。现申请拨付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到位中央专项资金49万元,冯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到位中央财政资金28万元,共计77万元。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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