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5-00046
  • 新郑市水务局
  • 双洎河,河道治理,建设进度滞后
  • 2015-05-12
  • 2015-05-14
  • 报告
  • 新水〔2015〕18号
关于新郑市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情况说明

郑州市水务局:

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3年10月14日,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3〕60号文对新郑市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批。批复工程建设内容为:全段河道疏挖、清障,河道险工护砌2.13公里,支沟黄水河入口整治1处,铺设防汛路5.2公里。批复项目总投资2462.75万元,其中工程概算投资2131万元,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投资。

2014年4月18日,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评标。

与此同时,我局会同新郑市财政、国土、审计、拆迁办等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对项目范围内附属物和土地进行清查测算。同时,我局积极向市政府申请落实附属物补偿资金,并及时拨付到工程涉及的相关乡镇。2014年8月,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工程进展比较顺利,建设进度基本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

新郑市位于中原腹地,历史上郑韩两国先后在此建都539年之久。郑韩故城是国务院1961年3月公布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双洎河治理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前期未征求文物管理部门意见,在工程施工中。2015年2月,我局接到新郑市旅游文物局通知:被告知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四标段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韩故城东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作业,要求我局立即停止施工。随后公安、纪检、文物等部门开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法人等展开调查处理。我局收到停工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对毁坏的城墙部分进行修复保护;同时我局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本次治理河段所有涉及到的文物情况进行调查。经文物部门认定:本次治理段的双洎河左岸大部分和黄水河右岸全部都属郑韩故城文物保护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定和文物部门的要求,我局已邀请对郑韩古城有资深研究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编制《双洎河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并且要等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才能继续实施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涉及文物保护段的河道治理工程。

目前,《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文物影响报告》编制的工作正处于招标阶段,紧接下来要进行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以及逐级上报批准等环节。最后经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预计前后要将近一年的时间。

为此,双洎河五宅庄至付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将不能按时完工,特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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