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5-00079
  • 新郑市水务局
  • 省级“文明单位”
  • 2015-07-22
  • 2015-07-24
  • 请示
  • 新水﹝2015﹞40号
关于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申请

市文明办:

我局系新郑市涉水事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产渔业、水行政执法等综合职能。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经过多方组织、齐抓共管,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抓综合治理、改善水利条件、争创“红旗渠精神杯”、实现“人水和谐”为目标,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提高干部素质和机关效能,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水利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 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 丰富内涵,立足创新,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争创“红旗渠精神杯”等各项水利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水利事业再获新成绩;

四、 规范各项制度,落实各种措施,坚持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两手抓、两促进,树水利行业文明新风;

五、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监督政风行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 做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节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支持新郑经济发展;

七、 广泛开展文明评比活动,展示水利系统健康向上、文明团结的良好风尚。

根据省、市文明委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我局经过认真对照、自检自查,达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特提出申请。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