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基层水利站:
根据上级妇联通知要求,围绕一条主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两个基层基础、突出“三个创新”(创新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创新教育培训、创新联络平台),全面建立健全基层妇联组织,加强我局妇女工作开展,激发女职工工作热情,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增添丰富多彩业余文化生活,切实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经研究审核决定,对以下9个符合成立基层妇委会条件的单位进行批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新郑市机关第一支部妇委会
新郑市机关第二支部妇委会
新郑市水政监察大队妇委会
新郑市水利服务中心妇委会
新郑市河道事务管理局妇委会
新郑市钻井队妇委会
新郑市抗旱服务队妇委会
新郑市基层水利服务站妇委会
新郑市望京楼水库管理所妇委会
请以上9个单位基层组织自批复之日起,积极配合局妇联,做好女职工相关工作,为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