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水务局总工办、质监站工作职责已经局班子会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总工办工作职责》
2:《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新郑市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总工办职责
1、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及时更新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库。
2、参与市直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审查。
3、对局业务技术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为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4、及时学习水利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规程、行业标准等专业知识,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分层次、分专业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5、参与全市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6、负责局水利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与审查。
(1)督促审查业务科室为设计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2)参与工程设计,参与设计成果的审查;
(3)审查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
(4)督促项目法人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查;
(5)督促法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
(6)指导参与工程项目变更设计与评审;
(7)督促、指导关键工序的现场技术交底,并检查实施情况;
(8)参与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1、负责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2、深入在建水利工程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水利工程中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时责令限期改正;
4、建立在建水利工程巡查、抽查制度;
5、对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核备;
6、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7、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预警机制,适时发布质量预警信息;
8、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9、审核工程验收资料,出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等级核定意见;
10、认真学习水利行业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上级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水利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