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5-00135
  • 新郑市水务局
  • 山洪灾害,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 2015-10-08
  • 2015-10-09
  • 请示
  • 新水〔2015〕52号
新郑市水务局关于呈报《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为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5】106号)下达中央资金宣传培训演练4.9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县级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通过补充完善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将加大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区防御知识宣传力度和范围,提高和完善我市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目前,《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呈报。

 

妥否,请批复。

 

附件:《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5〕106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郑水〔2015〕167号)文件安排,特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是全省79个县建设任务之一。2011年新郑市被列入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实施县级市,我市在山洪灾害防治区20个小流域内的4个乡镇、33个行政村、212个自然村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雨情监测、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等子系统建设。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下达的2015年度中央补助资金4.9万元。将用于我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宣传、培训、演练等。我市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有关程序和规定,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项目规划及概算

新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资金为4.9万元。计划实施内容和投资为:

1、山洪灾害宣传栏、标牌制作3万元;

  (1)制作发放《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内容包括防御对象、各级负责人、避险地点、避险路线、联系电话、防御知识等,逐一发放到山洪灾害威胁区的住户,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每个行政村100份进行制作,共计发放3300份。共计9900元。

  (2)制作宣传栏。宣传栏可采用多种样式制作,内容包括公布当地防御山洪工作的组织、防御责任人、联系方式以及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等。宣传栏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每乡镇1套,每个行政村村部1套,共计42套。共计21000元。

2、山洪灾害培训费9000元。

   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涉及4个乡镇主要副镇长、水利站站长、各行政村村长进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及运行维护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等培训。

3、演练费用1万元。

   在具茨山管委会进行演练。

三、项目效益

    通过补充完善我市山洪灾害防止非工程措施,将加大我市防治区山洪灾害防治区防御知识宣传力度和范围、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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