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5-00139
  • 新郑市水务局
  • 统筹资金,结余资金,农村河塘
  • 2015-10-27
  • 2015-10-28
  • 请示
  • 新水〔2015〕60号
关于呈请变更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及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水利厅下发了2014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我市根据立项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竞争立项争取了该项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以豫水财【2014】74号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项目区涉及辛店镇的人和寨、南李庄、鲁楼、赵家寨和北靳楼等5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8.3公里,其中南小河长度2.0公里;呼坨河A段长度4.7公里;呼坨河B段长度0.5公里;北白土垌河长度1.1公里。维修土坝3座,清淤疏浚土方13.33万m³,草皮护坡5.26万㎡。

项目总投资1214.97万元,其中中央统筹资金1200万元,项目区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投劳折资14.97万元。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水务局以郑财预〔2014〕786号文下达项目建设资金1200万元。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4家施工单位及1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标价9587000.74元,监理单位中标费率1.10%。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河道整治6.938公里、维修土坝3座,清淤疏浚土方11.56万m³,草皮护坡3.92万㎡。

    一、项目变更

   (一)、变更原由    

    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在实施过程中,针对省水利厅督导组对三个过路土坝的维修方案提出的督导意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龙山文化遗址问题及地形地势影响施工等问题,我们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咨询,设计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技术复核。结合有关专家的咨询意见、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的复核情况、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意见,综合编制了《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案(农村河塘整治)》,现予以呈报,请审核批准。

   (二)、变更内容

    1、取消呼沱河(A段)鲁楼至赵家寨段1.362公里的河道清淤:因大学路施工,大学路至赵家寨煤矿段河道积水较多,河道在两侧的台阶地中间,无施工作业场地,故变更设计取消呼沱河(A段)河道鲁楼至赵家寨段1.362公里的河道清淤,减少投资39.24万元。

    2、对南小河、呼坨河(B段)、北白土垌河、河道的部分边坡比进行调整,由于人和寨村周围是古寨墙及文物保护区,同时考虑到上述河道周围的地形地势,部分边坡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了不同的调整。

    南小河(NA)河道桩号NA0+000至桩号NA0+286.6边坡比由1:3变成1:1,南小河(NA)河道桩号NA0+286.6至桩号NA1+655.2边坡比由1:3变成1:2;呼坨河(B段)桩号HB0+000至路坝一边坡比由1:3变成1:2;北白土垌河段桩号B0+000至桩号B0+144.1边坡比由1:1.5变成1:1,桩号B0+650.8至桩号B0+786.3边坡比由1:1.5变成1:2,桩号B0+786.3至桩号B0+917.5边坡比由1:1变成1:2。

由于边坡比的变化,南小河段减少投资71.15万元,呼坨河(B段)减少投资26.12万元,北白土垌河段减少投资21.2万元,共计减少投资118.47万元。

    3、北白土垌河段由于落差较大增设一处陡坡设计,同时将其他三处跌水改成陡坡,在建县级公路和古寨墙处河道改为埋设涵管,涵管外径1.4m、内径1.2m,钢筋混凝土涵管,长度各为16m和34m。

北白土垌河变更部分预算为22.38万元,由于增加50m长的涵管,同时减少50m河道,减少投资6.59万元,北白土垌河变更部分增加预算15.79万元。

    4、对三座过路坝的设计内容进行变更,现有路坝是人和寨村为了方便群众进出村落,于上世纪90年代自筹资金,在南小河和呼坨河(B段)上修建的简易过路坝,坝底修建有为保障溪流通过的涵洞。原批复的实施方案只是对三个路坝进行坝体表面进行简易维修,植草护坡,坝脚砌石固脚。根据省水利厅督导组的督导意见,我局于2015年5月20日,邀请省水利厅、省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咨询,设计单位在充分吸纳专家咨询意见,结合现场勘察复核情况,提出三座路坝变更的优化设计方案如下:

考虑到三座过路坝边坡的稳定性,变更设计将放坡比改为1:1.5,对路坝一、路坝三的下部进行边坡护砌,路坝二的边坡护砌至坡顶;考虑到三座过路坝的现有结构、多年的过水检验和施工的安全性,不再实施混凝土涵管方案,仍利用原有涵洞过水;针对路坝一、路坝三的坝顶路面情况较好,而路坝二的坝顶路面破坏较严重,故变更设计取消了对路坝一120m、路坝三60m的坝顶路面维修,坝二的坝顶路面维修长度由50m增加到181m。

原设计三个路坝的预算总金额为138.57万元,变更后三个路坝的预算总金额为186.75万元,增加投资48.18万元。

    5、新增4座生产桥:由于呼沱河(A段)河道清淤、河道拓宽,原有4座生产桥不能使用,需拆除重建。如不新建4座生产桥,影响群众农业生产,影响工程发挥效益。4座生产桥共增加投资37.8万元。

   (三)、变更涉及资金

本次变更,涉及原实施方案工程投资302.87万元,变更的建设内容规划投资246.93万元,较变更前减少55.94万元。

    二、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

    原项目概算总投资1214.9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30.97万元,临时工程24万元,独立费用60万元。原项目通过公开招标4家施工单位中标,招标合同价958.70万元,招标结余资金181.3万元,变更设计减少投资55.94万元,原项目结余资金总计237.24万元。

    本次结余资金建设涉及辛店镇的1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计划清淤整治河道568米,清淤土方1.8万m³,草皮护坡0.21万㎡,浆砌石0.36万m³,概算总投资237.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9.77万元,临时工程37.47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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