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信访局:
2016年2月1日收到贵局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交办调查处理梨河镇绰刘村杨书文一事。接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已查结,经主管领导、副局长李国照审核同意上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杨书文,男,64岁,家住梨河镇绰刘村。
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2015年7月跟随朱建民在城关乡敬楼村干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四标段安装自来水管道工程,施工企业郑州宏顺机电安装公司拖欠工资11万余元,要求处理。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5年7月,杨书文等人跟随朱建民在城关乡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四标段安装自来水管道工程,施工单位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朱建民有口头用工协议,所用工总价值为20万元,截止目前已支付工资13万元,与杨书文等工人所提拖欠工资11万元有4万元出入。而朱建民因个人问题目前被检察院刑事拘留,事情原委无法澄清,而支付杨书文等人工资须经朱建民书面认可。因目前无法与朱建民见面,无法确认工资数额,所欠工资不能支付。
但考虑工人实际情况,经我单位多次协调,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先期支付杨书文等人工资4万元,以稳定工人情绪。
四、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经局党委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其余部分工资待可以与朱建民见面后,我单位将督促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尽快于朱建民进行核算,支付所欠工资。
五、处理意见告知情况
2015年4月5日,我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贾乾文、王满将处理意见邮寄送达信访人,杨书文同意处理意见。
六、包案领导及责任人
包案领导:王银超(水务局副局长)
责 任 人:唐志强(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科长)
七、稳控措施
积极做好思想稳控工作,对提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且给予政策解释和答复,稳定其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