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19
  • 新郑市水务局
  • 其他
  • 2016-04-04
  • 2016-04-06
  • 报告
  • 新水〔2016〕19号
关于申请对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进行验收的报告

郑州市水务局、郑州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统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水利厅下发了2014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新郑市根据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竞争立项争取了该项目。

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已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豫水财〔2014〕74号文批复,项目区涉及辛店镇的人和寨、南李庄、鲁楼、赵家寨和北靳楼等5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8.3km,清淤疏浚土方13.33万m³,草皮护坡5.26万㎡,维修土坝3座。建设规模1.275万亩。

项目变更方案于2016年1月14日(豫水财函〔2016〕1号)批复,变更后项目区涉及人和寨、南李庄、北靳楼3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7.88 km,清淤疏浚土方13.69万m³,草皮护坡4.58万㎡,维修土坝3座。建设规模0.7437万亩。

项目总投资1214.97万元,其中中央统筹资金12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4.97万元。2014年11月20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水务局(郑财预〔2014〕786号)下达了项目建设资金1200万元。

项目变更后总投资1215.15万元,其中中央统筹资金12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5.15万元。

该项目于2015年4月3日开标,2015年4月26日开工,2016年3月28日完工,工程历时11个月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了县级自验,为尽快使工程交付使用,特提请郑州市水务局、郑州市财政局组织验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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