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23
  • 新郑市水务局
  • 其他
  • 2016-05-03
  • 2016-05-05
  • 请示
  • 新水〔2016〕28号
关于对新郑市山后杜、古城、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2011年2月,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政许字〔2011〕74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山后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批,核定工程投资459万元。该工程于2011年12月完成招投标,2012年3月开工,2013年3月完工。

2011年8月,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政许字〔2011〕317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古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批,核定工程投资469万元。该工程于2011年12月完成招投标,2012年3月开工,2013年5月完工。

2011年6月1日,郑州市水务局以郑水行许字〔2011〕07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总投资245万元。该工程于2012年4月完成招投标,2012年9月完工,2015年1月完工。

山后杜、古城、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的通知》(豫水审[2012]14号)要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行“谁主持验收,谁审计的办法”。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审计。现申请对山后杜、古城、刘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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