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24
  • 新郑市水务局
  • 其他
  • 2016-05-10
  • 2016-05-12
  • 请示
  • 新水﹝2016﹞29号
关于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申请

市文明办:

我局系新郑市涉水事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产渔业、水行政执法等综合职能。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经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2015年荣获河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奖和郑州市农田水利建设“中州杯”奖。

我局十分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把这一荣誉作为激励全局加倍努力、促进水务事业在创新业绩、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有一个起点,着力在机关环境美化、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效能提升、干部队伍管理、各项活动开展、单位文化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全局上下一致认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我们增强信心、凝聚干劲、开拓进取、加快发展的最好载体。为此,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高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旗帜,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的工作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树榜样”、“争做文明市民、争创一流业绩”、“道德讲堂”、“文化 大讲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氛围,提高文明素养,争创一流业绩,促进水务工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引起广大水利干部的充分重视,与水利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发挥“水务论坛”的作用,从提升干部自身素质出发,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丰富内涵,立足创新。以“红旗渠精神杯”激励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巩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达到双促进、双推动,水利事业再获新成绩;

四、规范各项制度,落实各种措施。对现有措施进行优化,化繁为简,坚持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两手抓、两促进,树水利行业文明新风;

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监督政风行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号召广大水务干部参与进来;做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水利节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支持新郑经济发展;

七、广泛开展文明评比活动。做到月评“文明市民”、季评“善行义举”,在局公开栏内张贴好人好事,展示水利系统健康向上、文明团结的良好风尚。

根据省、市文明委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我局经过认真对照、自检自查,达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特提出申请。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