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确定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中小河流建管[2016]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贵局作为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等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施工安全。
三、狠抓进度管理,确保按期完工。在工程建设中,要强化时间观念,加强进度控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四、落实法人职责,做好工程管理。要严格按照按项目法人制的要求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施工环境协调工作,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做好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组织编制工程决算,申报工程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产交付使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