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45
  • 新郑市水务局
  • 其他
  • 2016-06-12
  • 2016-06-14
  • 通知
  • 新水文〔2016〕14号
关于开展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新郑市司法局 新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落实新郑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新郑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新办[2016]9号)要求,为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提高文明素质,培养文明习惯,践行文明行为,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城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实施文明素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郑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新办[2016]9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水务中心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在水务系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务局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良

副组长:肖廉洁 李国照 王银超 冯超霞 陈  然

史国义 赵勇光 李延杰 贾宏建

成  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编制人事科,冯超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素养提升法制宣传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法治宣传工作专题会议。

责任单位:办公室

2、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要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6月份开始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法用法。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

3、建立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有明确时间节点及工作标准。履行周报、月讲、季评等管理考评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编制人事科

4、依据《2016年新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新郑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近期下发的红头文件内容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同时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

责任科室:水政资源科

5、结合自身职能,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时报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同时建立普法依法治理档案,做到档案文件内容充实,工作分门别类,外观干净整洁,管理专人负责。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有效落实。

法治宣传是每位干部职工的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进来,合力推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独立监督、各单位全力配合、全系统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专职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适时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开展普法骨干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局相关科室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的投入,合理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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