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54
  • 新郑市水务局
  • 综合,其他
  • 2016-07-11
  • 2016-07-14
  • 请示
  • 新水〔2016〕45号
关于解决后胡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后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由郑州市发改委(郑发改设〔2009〕810号)批准,郑州市财政局分别以(郑财办预〔2010〕818号)、(郑财办预〔2011〕708号)下达资金500万元和300万元。2010年9月经公开招投标,后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是河南舜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水利厅第二工程局。监理单位是郑州市水利监理中心。质量监督单位是郑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2011年3月,施工单位开始进场施工,经过近两年的施工,后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分部验收及单位验收已经结束。

根据新郑市后胡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新审投报〔2016〕48号):该项目总概算核定为1292万元,其中郑州市1000万元,新郑市292万元。实际审定投资为11171988.1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503753元,待摊投资1668235.10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竣工验收工作无法开展,为此,特申请郑州市水利局早日下拨资金2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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