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62
  • 新郑市水务局
  • 综合,其他
  • 2016-03-08
  • 2016-03-10
  • 批复
  • 新水文〔2016〕8号
关于呈请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2标段变更申请的批复

新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请新郑市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2标段变更申请的请示》农田水利建管〔2016〕6号已收悉,经局班子会研究,同意此标段河塘右岸桩号HB0+180至HB0+100处地段不做硬化处理,将该段框格护坡改为植草护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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