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以增收为目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培育打造农业知名品牌,狠抓农业标准化和基地建设,不断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搞好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实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整体情况
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拥有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形成了以红枣、粮油、畜牧为主的三大主导产业和以蔬菜、花卉苗木、杂粮杂果为主的三大特色产业。新郑红枣驰名中外,粮油生产规模大品质优,畜牧产品产量高信誉好,井水莲藕远近闻名,有“早春第一果”美誉的大樱桃在我市的栽培面积不断扩大,蔬菜生产前景广阔方兴未艾,花卉苗木渐成气候发展喜人,杂果杂粮等农副产品市场俏口碑好。
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68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基地面积达58万亩,带动我市农户12万户。带动小麦面积25万亩、玉米18万亩、花生8万亩、蔬菜3万亩、红枣5万亩、葡萄1万亩、杂果3万亩、杂粮1万亩、其他1万亩。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3家,省级11家,郑州市级43家。农业上市企业2家。农业龙头企业总资产达到1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9亿元,全年总产值达到189亿元,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46亿元。农业龙头企业吸收安置农村劳动力28856人。全市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8个,无公害畜产品19个,绿色食品26个,有机产品9个,“三品”总数达到102个,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新郑红枣、新郑莲藕)。获得认证或认定的农产品年产量达10万吨。畜产品年产量达4万吨。全市共有各种农业园区1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年交易量达10万吨,交易额8亿元。全市共建立出口创汇生产基地8000亩。实现农业出口创汇金额年均1000万美元以上。
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出布局区域化,技术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市场化,产业链条化,联结多样化,投入多元化,效益扩大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等特点。
二、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农业结构调整已成自觉,区域化布局趋于科学。
在多策并举下,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自觉行为,形成了种养加一体化,供产销一条龙。优质小麦主要分布在梨河、观音寺等乡镇。花生等油料作物主要分布在龙王、薛店、八千等乡镇。红枣主要分布在孟庄、薛店等乡镇。畜牧养殖主要集中在薛店、观音寺、梨河等乡镇。井水莲藕远近闻名供不应求,主要分布在和庄、八千等乡镇。大樱桃、核桃主要集中在龙湖、龙王、辛店等乡镇,小米、绿豆、黑豆、荞麦、红薯等杂粮主要分布在龙湖、辛店等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基本实现设施化,主要分布在梨河、城关、龙王、八千等乡镇。花卉苗木主要分布在新村、郭店、和庄等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需求、种植习惯、规模优势、经济效益等已形成良性互动,农业产业布局日趋科学合理。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迅猛发展,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得到了迅猛发展。我市建立了多元农业投资机制,全市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竞争能力显著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品牌效应日益突显,示范带动能力大幅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示范带动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地推动了基地发展,累计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收购农副产品60万吨,通过支付差价、分红、返利、二次返利、工资报酬、土地租金等形式累计带动全市农民增收26.5亿元。
(三)有效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是整体推进农村经济工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我市近年来坚持以工业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思路,坚持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发展”之路,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选择市场前景好、产业特色好、经济效益高、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作为主导产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形成稳定的生产基地。通过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业发展。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发挥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作用,促进农产品运销畅顺。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了一批具有新郑特色和较好市场前景的“新、特、优”农副产品,提高了增加值和附加值。通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提升农业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实施科技创新,为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撑。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以及各服务组织之间的互利共赢。通过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互赢。近年来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累计上缴税金45208万元,实现利润163526万元。累计带动全市农民增收26.5亿元,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四)有效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我市农民收入有了明显增加,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有了巨大增强,农村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其次,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发展方向。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如围绕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一些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园区周围,小城镇迅速崛起,发展势头强劲,同时也促进了一三产业的迅猛发展,正在向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农业工业化方向发展,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初具雏形。
三、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土地问题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困扰经济发展特别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如何统筹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互为促进,为农业产业化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用地难的问题应当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引起高度重视。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应尽快做好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发展规划,必须尽快改变原有粗放散乱的发展模式,打破乡镇地域界限,从生产基地接近、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产业链条有机衔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度积极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预留发展用地,不能让土地问题成为发展的瓶颈。
(二)资金不足影响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讲,属于实体经济范畴,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应当加以鼓励,给予全方位支持。目前,财政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大、扶持范围较窄,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示范作用不明显,扶持模式僵化,扶持手段单一,扶持程序繁杂,扶持措施滞后,因此要改进财政农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要加大对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财政扶持资金不仅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鼓励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要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进行扶持,同时要简化项目申报程序。重点扶持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市场认可程度较高、产品质量可靠、经济效益明显、农民增收显著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进行农产品深精加工、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项目。在金融方面特别是在融资方面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要允许企业吸收社会资金,要允许企业发行债券,要允许企业间相互融资等,鼓励企业以土地使用权、林木、优良畜禽、养殖场房等进行抵押贷款,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发展。最终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