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举办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5月20日,新郑市安监局在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培训班,全市150家企业共180余名劳动者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专题培训作为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一项内容,培训对象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主任、班组长、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等职业危害因素直接接触者,主要目的是解决部分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到位,一线职工职业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卫生权益不了解,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等问题。
培训班特别邀请了郑州市职业卫生专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光在省主任进行授课,主要就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基本知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耐心解答了参训人员现场提出的问题。
此次培训,对推进和完善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起到了积极作用,参训人员表示作为企业一线员工,通过培训,对职业病有了更深入了解,今后将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及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安排,自觉遵守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自身职业病防护。
培训班上,新郑市安监局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培训能力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自行培训,无能力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对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市安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下一步,在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的基础上,新郑市安监局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要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科学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申报,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确保全市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