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委办〔2015〕41号
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5〕51号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郑安委办〔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郑安委办〔2015〕51号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通知
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郑安委办〔2015〕5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豫安委办明电〔2015〕31号
2015年6月24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