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委办〔2015〕42 号
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5〕52号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5〕33号文的通知》(郑安委办〔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郑安委办〔2015〕52号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通知
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郑安委办〔2015〕5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5〕33号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郑州市西关虎屯“6·2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3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豫安委办明电〔2015〕33号
2015年6月30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