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新人才办〔2013〕4号)有关要求,新郑市人才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对新郑市第一批人才公租房实物配租结果公示
请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进行监督,公示期为七天(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4日),如对以上配租结果有异议的,七日内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新郑市人才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96019。
新郑市人才公租房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