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新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1129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累计削减率21.5%;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967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累计削减率3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7060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累计削减率22.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457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累计削减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