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62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新郑市人民政府,中心镇,建设发展,意见
  • 2017-03-22
  • 2017-03-23
  • 意见
  • 新政〔2017〕13号
  • 有效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升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发挥中心镇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战略支撑作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意见》(郑政文〔2017〕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郑州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促进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把中心镇建设工作作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和组团发展的重要内容,形成县城城区、中心镇、特色小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的县域村镇体系,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概念内涵

中心镇是指具有较好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实力、较好基础设施、较大发展潜力、对周边地区具有一定辐射力的区域重点镇,可划分为具有县域副中心职能的中心镇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其他中心镇。他是新时期农村经济和城镇建设互相促进的必然产物,是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城镇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核心和枢纽,其发展目标定位为小城市,应是县域经济的强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遵循城乡统筹发展客观规律,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突出中心镇在城乡空间统筹发展中的作用,高标准编制中心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行动计划。加强与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根据发展潜力、产业特色、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风貌,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乡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与职能分工,发挥好规划的科学统领和综合调控作用。

以人为本,产业为基。把增加中心镇就业岗位和吸纳周边人口作为建设发展的基本前提,以提升产业支撑能力为重点,引导中心城区产业向中心镇转移,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培育特色集聚经济,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岗位,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心镇流动。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产业和地域特色,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农产品加工、特色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保护、传承中原地域特色和文化风貌传统。

创新机制,梯次推进。重点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制镇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纳入全国重点镇、省重点镇示范镇的镇,重点围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等开展改革探索。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的主导作用,尊重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典型示范,稳步推进。

(四)发展目标

综合自身优势、经济实力、基础设施、人口规模、发展潜力等要求,确定薛店镇、辛店镇、龙湖镇、梨河镇4镇为中心镇。到2020年,龙湖镇、薛店镇2个中心镇建设成为特色经济发展聚集、体制机制创新、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辛店镇、梨河镇2个中心镇达到3-5万人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修编中心镇相关规划

以科学、精细的规划统领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防止盲目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升建设品位。依据小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合理编制中心镇总体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强化规划在建设与发展中的综合协调和统领作用,并注重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相衔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土地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的空间布局与职能分工,打造县域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积极培育中心镇特色主导产业

根据资源环境和区位特点,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大镇、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积极培育中心镇特色主导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建成特色产业园区、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区,为中心镇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夯实基础,引导产城联动、融合发展与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推进农村产业与城市产业的有效对接、分工协作。

(三)大力推进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镇域道路、镇区绿化,集中供水、供气、供热,以及公交、电力、通讯、信息、防灾和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镇村区域共建共享,推进中心镇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对接联网和向农村延伸辐射,使中心镇成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枢纽,切实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四)加快完善中心镇公共服务设施平台

结合村镇体系规划,优化调整镇区基本公共服务格局,全面完善中心镇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合文化中心、社区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成镇区小学、初中标准化建设,建设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文化体育设施,加强和完善中心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装备卫生急诊、救护和专科设备设施,在规模较大的中心镇设置等级医院,逐步完善中心镇综合性敬老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健全城市教师、医务人员向中心镇交流制度,保障中心镇优质人才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心镇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着力构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平台。

(五)加强中心镇特色风貌建设

根据我市不同地域自然生态环境、地方特色与民俗风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掘内涵,形成亮点,打造类型丰富、风貌各异、特色鲜明的中心镇。按照“安全、宜居、经济、美观、特色”的原则,挖掘、提炼与推广特色民居。加强历史文脉保护,抓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积极开展人居环境奖、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两类”特色村、美丽宜居镇村等创建活动,营造具有地方特点、传统特色、独具文化魅力的城镇风貌,彰显中原文化魅力。

(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加强中心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绿地广场建设,提升中心镇建设特色,包括环境设施建设、公园绿地广场建设和特色风貌建设,切实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立和完善县(市)域“村收集、乡镇运输、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七)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强化对城镇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管理职能,统筹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实施镇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根据镇区发展,解决道路路面、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以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为基本保障,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服务机构进社区,逐步实现网格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简化办事流程,方便服务群众。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奖补机制

自2017年起,按照每年郑州市对我市4个中心镇建设的奖补资金标准,市财政按1:1比例予以配套奖补,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奖补。具体奖补办法是各中心镇每年10月份上报下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次年底由市住建规划局、财政局、新型城镇化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中心镇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基础设施“投入多奖补多、投入少奖补少、不投入不奖补”的原则实施资金奖补。同时,积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合力支持中心镇建设。

(二)优化产业发展政策

指导各中心镇因地制宜选定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附加值与科技含量高的工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采取鼓励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着力培育特色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交易批发市场,支持具有特色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乡镇发展乡村生态游、古镇文化游,繁荣特色服务业。凡进入中心镇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享受国家、省和郑州市政府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完善推进与激励机制

实行目标管理,把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中心镇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按照新型城镇化督导考核观摩讲评体系要求,定期对中心镇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讲评,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兑现政府奖补资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推进中心镇建设措施得力、建设管理有序、建设效果明显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市住建规划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心镇建设的专项督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根据部分中心镇发展势头强劲但镇域和人口规模较小、发展空间受限的情况,支持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扩大中心镇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其集聚与辐射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中心镇要强化村镇建设力量,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心镇建设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密切部门协作

市直各部门要把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整体合力。市住建规划局要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中心镇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财政、发改、国土、农委、环保、交通、公安、民政、人社、卫生、教育、地税等部门及金融与保险机构要主动做好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选好配强中心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提高领导班子中熟悉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干部的比例,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可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中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中心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组织镇村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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