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315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6-12
  • 2018-06-13
  • 通知
  • 新政办〔2018〕17号
  • 有效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城市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城市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2日


新郑市城市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老旧片区改造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提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打造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为统揽,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补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老旧片区有机更新,以城市双修为手段,实施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目标任务

实施城市双修,以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社区服务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建立“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从 2018 年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按照 20%、40%、40%的年度计划逐步实施完成。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实施范围为:郑韩路以南,阁老东路以东,新建路以西,南环路以北的围合区域;规划面积约2976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即:新郑故里老城示范区围合区域。2018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下半年全面展开。至2020 年,基本完成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任务,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城市风貌优美、人居环境和谐的新型城区。

三、重点工作

(一)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改造修护城市主次干道,渠化主干道交叉路口,实施机非分离、人车分离,实现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99%。落实街区制,实施“窄马路、密路网”,打通改造“断头路”“卡脖路”,完善城市支路和街坊路路网。发展社区公共交通,加密公交站点设置,对老旧公交站牌统一进行更换,强化交通换乘衔接,方便居民出行,实现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结合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新建改建社区公共停车场,设置充电桩,增加居住区停车供给。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

(二)改造提升背街小巷。硬化道路路面,完善排水设施,装灯率100%、亮灯率95%。实施人行道板、盲道、窨井盖、树池、路沿石等专项整治行动,适当拓宽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地区的人行道宽度,完善人行过街、路灯照明、城市家具等设施建设,畅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林荫路和街头绿地,改善慢行交通环境,鼓励市民通过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出行。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园林中心、市供电公司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电力等市政管网改造和设施建设,实现老城区全覆盖,增强供给能力。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更新改造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实现主干路架空线缆入地率达到90%以上,次干路达到70%以上。加快老旧小区排水管道改造,完善社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行设施小型化。实施“厕所革命”,按照4—7座/平方公里的标准,满足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游园、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的要求,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实现4G网络和主要公共场所 WLAN(无线局网)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营业部

(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重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满足群众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需求。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按照服务半径配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快社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缓解大班额的现状,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按照3—5万人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5万人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快推进社区养老院、居住小区托老所建设。按照文体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400平方米、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200平方米标准,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打造15分钟健身圈。升级改造社区市场的功能和环境,配套完善菜市场、早餐店、副食品店、24小时便利店等商业网点,推动社区电商发展,构建10分钟生活圈。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场发展中心

(五)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水系自然形态保护,加快实施河堤生态修复、拦河橡胶坝、城市防洪排涝、雨污分流、污水污泥处理等项目,重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工作。做好以绿“荫”城,实施城区公园游园改造和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建设一批社区公园,提质一批居住区公园,开放一批公共绿地,结合公园设置城市避难场所。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规划中心、市水务局、市园林中心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做好以文“化”城,开展全面普查摸底,公布历史建筑名录,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方法,保护传统格局、维护老城肌理,加强历史建筑和古街巷修缮,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与保育,推进老城区更新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1条以上历史文化精品特色街区建设,重点打造彰显新郑历史文化风貌的城市名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厅进行提标、提质。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旅游文物局、市文广新局、市园林中心 

(七)着力塑造特色风貌。注重老旧片区城市整体风貌,做好重要区域、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塑造传承历史记忆、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地域文化、凝聚市民精神的城市特色风貌。强化建筑设计管理,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美化城市“第五立面”,靓化城市天际线。突出抓好违建拆除,加强出入市口、重要街道、城市轴线、城市广场、滨水岸线等重要区域节点的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绿化景观,完善街道家具、标识指引和城市雕塑;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加快人民路、中华路、迎宾街等主要街道沿线两侧霓虹灯门头牌匾材质、规格、形式、质量、色彩等规划设计工作,完成门头标牌治理,重塑城市形象和特色风貌。实施“亮化新郑”工程,对城区主要道路、立交桥、标志性建筑等夜景照明设施进行改造提升。2018年底前,完成1个以上城市重要节点、街道的特色景观风貌整治。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旅游文物局、市供电公司

(八)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对“新郑老城”区域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实施整街坊、成片区有机更新和有序改造,提升环境、提升业态、提升就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安置优先,已经拆迁完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重点推进安置房建设,尽快实现群众回迁。坚持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主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以道路为主的市政配套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市新城办、市房管中心,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九)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实现“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车要有序、线要规整、面要美观、违章要拆除、设施要齐全”。

完善基础设施,修整小区道路,平整硬化路面,补齐路沿石,补种行道树,修复破损路灯,增设交通标志,完善无障碍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非机动车库(棚),划设机动车泊位,设置充电桩,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完善市政管网,实施二次供水,实行水、电、气“一户一表”“三表出户”;各种管线要统一建设、统一使用,实现全部入地、隐蔽走线,拆除原有明线、线杆,恢复建筑原貌;实施雨污分流,疏通排水管道,消除露天排水沟渠,更换破损窨井盖,整修、补建化粪池。

修缮住宅建筑,加固危旧住宅,整修建筑屋面和外立面,达到防漏、美观效果;统一遮蔽空调机位,有条件的实施建筑保温改造,逐步实施屋面平改坡,加装室外电梯;清理楼道,完善楼梯扶手、栏杆,修缮楼道公共照明,添置邮政设施。制定历史建筑和街巷的保护措施,运用“微改造”方法,通过建筑物局部拆建、功能置换、保留修缮、保护活化等方式,维持小区固有的整体风貌和街巷机理基本不变,避免盲目粉刷涂改历史建筑。

提升环境品质,拆除占绿、毁绿的违法建设,恢复绿化种植,注重小微绿地,对原有草坪、花灌木、乔木改造提质,增加园林小品;推进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建设,鼓励居民进行阳台绿化,实现“开门见绿、推窗见景、百米见园”。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确保达到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黄土裸露、无油烟污染、无噪音扰民、无强光污染、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乱贴乱画、无损毁破旧的“十无”标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2018年底前,完成示范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2020年底前,老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配套社区服务,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标准,完善小区卫生服务所、托老所、综合文化站等设施建设,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恢复原有使用功能;硬化室外活动场所,做到无明显坑洼积水,配置健身器材;配套商业设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按照小区规模完善技防设施,2018年底前,高清视频技防覆盖率达到 80%以上;2020年底前,覆盖率达到100%。维护保养室外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补充配置楼道、物业用房等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健全物业管理,破解老旧小区“无人管理、难管理”问题,积极发挥社区管理作用,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升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集中治理“群租”、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油烟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为居民提供规范化、全方位、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成果。加强无主楼院管理,逐步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统一管理。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管中心、市民政局、市园林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文物局、市商务局、市场发展中心、消防大队

(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切实优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构建多元服务体系,构建权责关系明晰、运行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社区物业服务联动模式,深化文明社区、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强力推进社区硬件建设,优化社区功能布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信息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服务管理的结合与创新,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深化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加强基层民主自治,鼓励广泛参与协商,切实保障多元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将老旧片区建设提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实施。要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全面摸底普查,依据现状情况确定改造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到位、时间节点清晰、推进措施有力。公示实施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编制规划设计。市规划中心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对接,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做好老旧片区建设提质相关规划,完成示范区相关规划编制,明确改造内容和实施标准,确定近期建设计划。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主动对接工作,为老旧片区建设提质提供技术和实施保障。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各有关责任单位

(三)组织项目建设。按照老旧片区建设提质规划成果和实施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加快完成项目设计,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确保示范区项目早日全面开工建设;5月底前,基本完成示范项目建设,6月份组织观摩验收、总结经验;下半年,全面展开,完成20%的总体任务目标。按照年度实施计划,2019年、2020年两年分别完成40%的总体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四)完成验收接管。项目建设完成后,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要会同小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进行验收,由房管中心、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社区和物业公司办理验收接管手续,落实管理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实行领导分包机制,对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历史街区保护、社区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明确分包领导负责推进。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完成承担的目标任务。辖区社区要积极发挥作用,完善社区管理,引导居民共同参与。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二)强化项目管理。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要将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全部转化为具体实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并纳入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项目台账。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每月按时上报项目进展,即时报送重大建设信息。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做好要素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支持政策,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会同财政部门研究资金筹措方案,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奖补资金,通过政府出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参与、居民筹集等多种方式,确保老旧片区建设提质的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考核制度,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强对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工作的跟踪指导,查看工作实效。建立奖惩机制,按照考评结果予以奖励,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定期组织现场观摩讲评活动,学习经验、相互交流。

责任单位:市提质办、各市直有关单位

(五)推进公众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激发市民群众热情,共同参与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成果共享,形成人人关心、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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