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219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四好农村路
  • 2019-07-12
  • 2019-07-12
  • 通知
  • 新政办〔2019〕15号
  • 有效
  • 2019-07-12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2日



新郑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9〕33号)有关精神,结合新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提出的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抓好农村交通运输、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受益、民主决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补齐发展短板,明晰事权责任,完善政策机制,着力提升全市农村公路畅通、安全、舒适水平,着力改善城乡客运和农村物流条件,实现农村公路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全畅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着力实现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贫困村退出时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完成县乡道现有隐患路段整治任务;新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减少。

  ——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明显提升,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村客运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客运网络基本建成。全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80%以上。农村物流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服务网络覆盖地区邮快件实现24小时内到达。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

  1、科学编制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发展,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脱贫攻坚规划以及百城提质、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专项规划,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完善提升重要县乡道和行政村对外连接道路,实施行政村与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连通成网。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危桥改造。

  2、优化审批流程。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提高资金计划下达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征求乡级政府意见后建立,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快项目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做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与开工建设同步。

  3、加快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北进东连、统筹西南,纵横贯通、内畅外联,融郑融港、完善路网”的公路建设思路,按照“总体谋划、分批实施,因乡制宜、按路施策”原则,以“破路修复、窄路加宽、设施完善”为重点,2019—2020年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130公里,市级财政全额兜底保障建设资金。巩固提升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大力推进通村入组道路建设,有效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路质量。

  4、严格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客运港湾站、候车亭(点)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运输场站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七公开”(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依纪依法追责。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基本建立市有路政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2、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乡镇政府可根据各自实际,依法设置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等保护设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

  3、开展路域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等杂物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整洁、路肩培护到位、边沟通畅。推进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基加宽”和“绿色廊道”建设,打造畅安舒美通行环境。充分考虑群众集市贸易需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商业贸易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三)护好农村公路

     1、加大养护力度。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有序推进大中修养护工程,年大中修里程比例一般不低于总里程的5%,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积极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对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2、提升养护能力。统筹利用现有站(区)资源,积极推进中心养护站和道班建设。及时、准确做好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工作,为建设养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乡镇、村养护队伍建设,强化对乡镇、村管养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推进养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积极开展养护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水平。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和农村客运车辆结构,鼓励支持城乡客运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定制客运,对客流较少的偏远地区,继续发展预约班、学生班、周末班、赶集班等客运服务,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进一步完善乡镇客运站功能。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车型中小型化。加快农村客运信息化建设,鼓励“互联网+”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考核机制,推动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积极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制度和农村客运补贴机制,增购公交车辆,确保“开得通、留得住”。加快完善客运基础设施,按规划在市区周边建设公交场站(充电、停靠、中转、维保),在乡镇建设公交首末站,在建制村建设候车亭或停车站(牌)。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现公交“村村通、全覆盖”、公交车辆“新能源、全电动”,保证“市—镇—村”互联互通,构建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建制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农村客运网络,打造真通实达、便民惠民的“村村通”客车“升级版”,真正让农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有获得感。

  2、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建立由交通运输、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物流发展协同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物流支持政策。在全市建成一批资源共享、功能集约的市、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依托现有道路货运站场、商贸中心、批发市场等,建设市级农村物流中心;新建或依托乡镇农村客运站、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和农资站等,升级改造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利用行政村内的农家店、综合服务社、村邮网点等,建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

  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建设市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市域内跨行业农村物流信息的互联共享和系统共建;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强化应用”的思路,推进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强农村物流运输组织,强化三级节点之间的高效衔接,充分发挥网络节点体系的整体效应。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政府是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优先保障贫困村路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规划为基础,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形成合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建养统筹,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的补助政策。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养护农村公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通过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加大农村客货运输支持力度。市财政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补贴机制,对提供覆盖广、通达深、服务优的客运企业,通过成本核算,给予运营补贴。投入运营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经验收合格后,对市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给予资金补助。

      (三)注重示范带动。    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评价和奖励政策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交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四)强化指导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政策和规划研究指导,做好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市级资金下达工作,督促指导乡级财政落实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交运局要做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比等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扶贫、住建、生态环境、农业、水利、林业、审计、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

      (五)强化工作考核。    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管、护、运四个方面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交运局会同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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