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稳经济助企纾困政策,经市政府2024年第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稳经济助企纾困政策三十条的通知》 (新政〔2022〕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