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5-00020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成立,企业发展,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
  • 2015-11-25
  • 2015-11-25
  • 通知
  • 新政文〔2015〕100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郑市企业发展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郑市企业发展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彭 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关民安 副市长
乔 琳 副市长
秦洪源 副市长
成 员:徐晓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海峰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处级干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貊海森 市财政局局长
付建峰 市科工信委主任
 周宏超 市审计局局长
马伟强 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刘新民 人行新郑市支行行长
崔卫军 工行新郑支行行长
马东亮 城关乡乡长
师俊杰 辛店镇镇长
贾伟斌 观音寺镇镇长
陈同周 梨河镇镇长
冯军辉 和庄镇镇长
米海涛 八千乡乡长
安广涛 薛店镇镇长
唐永刚 孟庄镇镇长
马绍敏 龙湖镇镇长
马聪峰 郭店镇镇长
周伟杰 新村镇镇长
朱郁琦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智强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志刚 新烟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纯杰 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新成 具茨山管委会书记、主任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信委。付建峰兼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晓静、貊海森、周宏超、张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上述组织机构人员随人员职务变动自动变更。
管委会负责帮扶资金的管理和审批。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帮扶资金的募集、审核、拨付、回收和管理,并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新郑市支行负责协调监督工行新郑支行履行合作协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挂牌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监督,负责核定企业资金额度。
市审计局负责对专户资金的审计和监管。
市科工信委负责会议的召集,借款企业的初审,并与银行做好对接,负责注册成立新郑市正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确认房地产企业参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
驻新郑金融机构负责资金账户的管理、资金的封闭运行和贷款主体的资格审查。要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帮扶资金及时、足额、按原有路径回归帮扶资金专户。
 2015年11月25日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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