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5-00074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行政执法
  • 2015-07-22
  • 2015-07-22
  • 意见
  • 新政办〔2015〕11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郑政办〔2015〕8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 一、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出了具体部署。
2014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启动了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五单一网 ”制度改革。这对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站位,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 (一)认真梳理执法依据
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郑州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市政府“五单一网 ”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认真梳理、及时修订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力来源、种类、范围和具体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
 (二)及时公布权责清单
 近期,我市建立了“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等五个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并把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建立了科学合理、配合协调的职权配置体系,待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 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整条件,完善调整程序。在行政执法依据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情况等,及时调整“清单”内容,保证“清单”的权威性、严肃性。
 (四)按照权责清单履职
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转变观念狠抓服务,坚持“执法、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创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企业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创业,只要不属于“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中禁止或者限制的产业或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相关审批后即可投资建设。
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执法任务流程化、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运行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完善执法制度,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
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结合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图,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 (二)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经验,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 (三)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郑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
 (四)建立行政执法过程“痕迹”管理制度
 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制度,出了问题能够倒查出相关责任人。发挥政务服务网作用 ,审批职能部门要将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运、环保、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配备实时录音录像设备,运用科技手段对执法活动记录、跟踪、监控,研究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权责运行结果要在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依法不公开的除外);权责运行结果涉及企业的,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公示。
 (六)畅通执法信息交流机制
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建立证照共享系统,及时共享工作中形成的证照信息。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行政审批信息要即时抄告相关监管部门和部门内部的监管科室和机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部门内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
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强执法权力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
 (一)加强政府内部监督
 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投诉举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大对本级执法部门及下级政府的监督力度。要完善专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 (二)强化部门内部监督
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内部自我约束,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要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要主动予以纠正,并依法作出调查处理。要认真开展内部行政执法评议,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评议,通过评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 健全完善“六位一体 ”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网格长、群众代表、志愿者、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健全监督网络,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收集、受理、查处社会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使问责常态化。
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 各级各部门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要根据造成后果和影响的轻重程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对依法依纪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级执法部门处理内部执法违法行为敷衍塞责、不主动、不及时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及时作出处理。各级各部门在追究执法责任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充分听取相关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的权利。
 六、强化督查落实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政府法制、监察、编制、人社等部门,总结、沟通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二)明确部门分工
 政府法制机构及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经验推广、调查研究、评议考核、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依法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责任和细化执法职权工作。人社部门要按照法定权限,配合做好表彰先进及执法责任追究工作。
 (三)强化监督检查
 市政府将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开展执法评议及执法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要建立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 (四)推进制度创新
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改革创新,探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2015年7月22日
  主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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