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5-00279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7-01
  • 2015-07-01
  • 通知
  • 新政〔2015〕22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攻坚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开放创新,加快建设临空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更是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省、郑州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把握总体要求和工作导向
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方针
  根据我市发展阶段的新任务,编制“十三五”规划,要牢牢把握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和产业转移等重大机遇,重点围绕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全力推进对外开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环境承载能力、加快体制改革步伐、持续加强民生改善、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加强战略思维,理清发展思路,统筹谋划研究,从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加快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有利于提高我市综合实力、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做出科学分析和概括,编制出指导未来五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原则
  一是要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新郑,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的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二是要体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要把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显著提高产业层次。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进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推进传统城镇布局向现代城镇体系转变,推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三是要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经济调整进入中高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妥善处理好质量、效益、速度、结构之间的关系,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使发展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四是要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正确处理城镇发展和生态优先之间的关系,把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位置,体现到规划内容的各个层面,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五是要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民富与市强的有机统一。
  二、加强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  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是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加强“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全面总结以往发展经验,深入分析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科学严谨、深入务实的态度深化对国情、省情、市情的认识,找准问题和矛盾,加强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核心问题的研究。要充分借助外脑,优化专家队伍,把一些专业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透。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领域的实际,确定一批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为研究提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编制专项规划奠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  三、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  (一)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
  《新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属于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要着力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明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战略布局、重要任务、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保障和促进发展的主要措施等。
  (二)做实重点专项规划
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资金筹措,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已在编各类产业规划应作为“十三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要突出“十三五”五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就业、卫生、防灾减灾等公共事业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市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制,重点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有关部门编制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应先期与市发展改革委沟通,由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共同提出。
  (三)认真做好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服从全市规划总体要求,并与市各重点专项规划及相邻地区的规划相衔接,要更多地研究与本辖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要立足当地实际,谋划提出一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有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关系群众生活生产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处理好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更加突出空间约束性,使其真正成为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可操作的发展规划。
  四、加强重大项目筛选论证
  重大项目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结合当地发展需要,认真策划、筛选一批既能带动即期发展、又能为长远发展增后劲的“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与上级有关单位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规划。建立“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源向政府鼓励的领域配置,促进生产力布局合理化。要认真研究梳理需要纳入国家、部委、省、郑州市、央企的“十三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
  五、“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  根据省、郑州市安排,我市“十三五”规划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2015年7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前期工作,确定重大研究课题、“十三五”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研究本领域“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
  第二阶段(2015年7月—2015年8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吸纳前期重大问题的研究成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街道、管委会)规划初稿上报市发改委,形成我市“十三五”期间规划的总体思路向市政府及郑州市发改委进行汇报。
  第三阶段(2015年8月中旬—2015年10月)。主要任务是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完善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街道、管委会)规划。重点做好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
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至2016年初)。主要任务是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按程序广泛听取意见、论证,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政府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颁布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重点专项规划、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的审查,汇总、编辑出版全市“十三五”规划和研究成果。
  六、组织机构设置
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新郑市“十三五”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统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二)坚持开门编规划。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建全市“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广泛参与“十三五”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的研究讨论,并负责总体规划草案的论证咨询。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  (三)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选配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加强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推动工作有序进行。市发展改革委要与高水平的培训机构结合,组织“十三五”规划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规划编制队伍素质,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  (四)加强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规划经费使用办法,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人员培训、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论证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

附件:1.新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 2.新郑市“十三五”规划首批重大研究课题
 3.新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 4.新郑市“十三五”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2015年7月1日
  附件1
  新郑市“十三五”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建武 市委副书记、市长
  常务副组长:  彭 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  副组长:  赵建武 副市长
 关民安 副市长
 缑云峰 副市长
 康红阳 副市长
 乔 琳 副市长
 张富永 副市长
 秦洪源 副市长
 成 员: 杨献珍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 王晓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 徐晓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刘红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 柳广义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 付建峰 市科工信委主任
 朱海新 市公安局局长
 李炎宏 市民政局局长
 朱秋国 市司法局局长
 貊海森 市财政局局长
 韩东伟 市人社局局长
 马冠亚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 齐光辉 市住建局局长
 贾桂芬 市交运局局长
 贾有怀 市环保局局长
 李俊岭 市农委主任
 王国良 市水务局局长
 戴金平 市林业局局长
 刘学敏 市文广新局局长
 李长法 市卫生局局长
 周宏超 市审计局局长
 刘德智 市统计局局长
 王忠贺 市规划城管局局长
 刘松岭 市商务局局长
 唐宏伟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 赵舒琪 市旅游文物局局长
 鲁生伟 市粮食局局长
 陶永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 李延涛 市工商局局长
 宋雪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 宋增彪 市国税局局长
 宋成刚 市地税局局长
 杨俊丽 市邮政局局长
 闫伟杰 市气象局局长
 张 勇 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 史润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马东亮 城关乡乡长
 师俊杰 辛店镇镇长
 贾伟斌 观音寺镇镇长
 陈同周 梨河镇镇长
 冯军辉 和庄镇镇长
 米海涛 八千乡乡长
 安广涛 薛店镇镇长
 唐永刚 孟庄镇镇长
 马绍敏 龙湖镇镇长
 马聪锋 郭店镇镇长
 周伟杰 新村镇镇长
 朱郁琦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 薛智强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 刘志刚 新烟街道办事处主任
 李新成 具茨山管委会主任
 马纯杰 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刘红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史润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新郑市“十三五” 规划首批重大研究课题
一、新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趋势研究。
  重点分析研究后金融危机时期“新常态”下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变化的新趋势和新特点,郑州都市区和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的变化趋势,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我市“十三五”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对策建议。
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二、“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
  重点分析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主要矛盾,紧紧围绕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临空经济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目标,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明确指导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财政局、商务局、科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城管局、交运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局等
  三、“十三五”规划目标体系研究。
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在分析预测“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研究规划目标如何与综合评价机制相结合。
 主办单位:市统计局
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科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城管局、交运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局等
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思路研究。
  重点分析研究我市城镇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空间布局的经验和趋势,对我市城市空间布局和城镇体系现状进行评价;统筹考虑各功能组团建设时序和功能配置,研究提出各自的建设目标任务;统筹考虑各组团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交通、市政、园林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安排。
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协办单位:市住建局、交运局、规划城管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卫生局、环保局等
  五、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研究。
  重点研究分析我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的基础、优势、薄弱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的目标、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
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协办单位:市规划城管局、住建局、交运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局、环保局等
  六、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问题研究。
  重点分析研究我市产业结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以智慧经济为主要导向,加快产业链向高端化延伸,研究提出“十三五”我市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思路、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研究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举措。
 主办单位:市科工信委
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等
  七、新郑市加快对外开放工作战略研究。
  重点分析研究我市对外开放现状、问题和面临挑战,研究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我市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影响,提出“十三五”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研究我市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政策措施。
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工信委、统计局等
  八、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问题研究。
  重点分析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现状及突出问题,围绕实施驱动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十三五”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研究如何建立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创新动力和活力;如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创新体系,增强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如何完善市场体系,提升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如何强化人才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如何完善政策、金融等保障措施,优化创新环境,促进创新要素的聚集发展。
 主办单位:市科工信委
 协办单位: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
  九、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  深入分析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有益经验,重点研究提出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主要举措;重点研究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度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具体举措;重点研究提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等
  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  重点分析研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具体途径、保障措施,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扩大信用产品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主办单位:市统计局
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新郑市支行等
  附件3
  新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1.新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新郑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 3.新郑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4.新郑市“十三五”卫生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 5.新郑市“十三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 6.新郑市“十三五”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 7.新郑市“十三五”社会保障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 8.新郑市“十三五”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 9.新郑市“十三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委)
 10.新郑市“十三五”农村与农业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农委)
 11.新郑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 12.新郑市“十三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 13.新郑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 14.新郑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15.新郑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16.新郑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与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委)
 17.新郑市“十三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 18.新郑市黄帝故里景区“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黄帝故里景区管委会)
 19.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
 20.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新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附件4
  新郑市“十三五”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  1.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委会)
 2.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具茨山管委会)
 3.龙湖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龙湖镇人民政府)
 4.薛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薛店镇人民政府)
 5.和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和庄镇人民政府)
 6.孟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孟庄镇人民政府)
 7.郭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郭店镇人民政府)
 8.新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新村镇人民政府)
 9.辛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辛店镇人民政府)
 10.观音寺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11.梨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梨河镇人民政府)
 12.八千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八千乡人民政府)
 13.城关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城关乡人民政府)
 14.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15.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16.新烟街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责任单位:新烟街街道办事处)
  主办:市发展改革委。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日印发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