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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8
  • 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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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18日


新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印发〈新郑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2015〕3号)和《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发〔2015〕6号),设立新郑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DK(〗.〖DK)〗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DK(〗.〖DK)〗各乡(镇)、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DK(〗.〖DK)〗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DK(〗.〖DK)〗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DK(〗.〖DK)〗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DK(〗.〖DK)〗市政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DK(〗.〖DK)〗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组织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郑市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负责宣传、财务统计、文电、保密、档案、纪检监察、信访、党建、普法、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妇女、共青团、工会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内部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编制人事科

负责部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制科

负责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研究处理重要审计事项;复核各类审计业务文书、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听证会议;负责审计项目及与审计业务工作的督办查办;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订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乡(镇)、办事处预决算情况;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基本建设审计监督科

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委托审计项目招投标和对委托审计项目的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新郑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四、其他事项

(一)新郑市审计局在郑州新郑教育园区、新郑新区派驻审计室,规格相当于股级。审计室根据新郑市审计局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