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6-00543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新郑市,人民政府,公立人民医院,成立,理事会,监事会
  • 2016-10-13
  • 2016-10-14
  • 通知
  • 新政文〔2016〕57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管理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即将建成并投入运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7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准则》(豫编办〔2012〕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我市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进一步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管理理事会和监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管理理事会

(一)理事会组成人员

理事长:缑云峰副市长

执行副理事长:连鸿凯 郑州市中心医院院长

副理事长:丁 凡 郑州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李长法 市卫计委主任

     貊海森 市财政局局长

理  事:李保林 郑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秦建军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高军相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郑 绮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陶宏伟 市编办副主任

     毛保卫 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二峰 市卫计委副主任科员

     李伟红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西文 郑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助理

     翟永辉 市卫计委干部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李长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理事会主要职责

1.负责理事会章程的制定和修订;

2.审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3.审议公立医院财务预算、决算和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及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医院运行;

4.任免托管医院提名的公立医院院长,根据公立医院院长提名任免副院长,按照管理权限报批或者备案;负责对公立医院综合目标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等事项;

5.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管理监事会

(一)监事会组成人员

监事长:杨献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监事长:靳凤梅 郑州市中心医院纪检书记

监  事:王国强 郑州市中心医院总会计师

     肖成书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灵超 市审计局副局长

     范红亮 市国资局局长

     刘 锋 市卫计委纪检组长

     苏红超 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詹 峰 郑州市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室主任

监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肖成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事会主要职责

1.列席理事会议,对理事会、医院管理团队成员在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医院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2.监督医院运行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检查医院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3.当理事会、医院管理团队成员的行为损害政府、社会和医院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016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