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05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请示,新郑市,2016,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 2016-11-24
  • 2016-11-25
  • 请示
  • 新政文〔2016〕78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转用并征收和庄镇歹庄村,苟郑村、韩庄村、河东高老庄村、河赵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9.5577公顷,其他农用地0.3524公顷,征收和庄镇歹庄村,韩庄村、河赵村村民委员会;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8.6120公顷,共计28.5221公顷(其中耕地19.5577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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