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龙湖镇魏庄村民委员会,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20.8481公顷,共计:20.8481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