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0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新郑市,2016,政府,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请示
  • 2016-12-09
  • 2016-12-10
  • 请示
  • 新政文〔2016〕81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6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需征收薛店镇岗〖CM(28〗周村、龙占洼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4.5395公顷、林地〖CM)〗1.3758公顷、其他农用地1.1190公顷,共计17.0343公顷(其中耕地14.5395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已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豫国土资函〔2013〕1297号)。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拆旧复垦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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