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需征收薛店镇岗〖CM(28〗周村、龙占洼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4.5395公顷、林地〖CM)〗1.3758公顷、其他农用地1.1190公顷,共计17.0343公顷(其中耕地14.5395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已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豫国土资函〔2013〕1297号)。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拆旧复垦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