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转用并征收郭店镇北街村民委员会;薛店镇薛集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0.4892公顷、林地1.8642公顷、其他农〖CM(28〗用地0.2937公顷,征收薛店镇薛集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CM)〗0.6530公顷,共计13.3001公顷(其中耕地10.4892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