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12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请示,新郑市政府,2016,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 2016-12-09
  • 2016-12-10
  • 请示
  • 新政文〔2016〕85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6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转用并征收郭店镇北街村民委员会;薛店镇薛集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0.4892公顷、林地1.8642公顷、其他农〖CM(28〗用地0.2937公顷,征收薛店镇薛集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CM)〗0.6530公顷,共计13.3001公顷(其中耕地10.4892公顷),作为新郑市2016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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