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15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批复,新郑市政府,2016,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具茨山,辛店镇
  • 2016-10-28
  • 2016-10-29
  • 批复
  • 新政文〔2016〕8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新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新发改农经〔2016〕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搬迁对象及人口

2016年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7户455人。

二、安置方式及地点

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安置点位于辛店镇靳沟村具茨山社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总面积22774㎡,其中,地上建筑21240㎡,地下1534㎡。

四、建设及补助标准

按照人均不超过5.7万元筹集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3万元(可根据本地建安实际成本适当调整确定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安置面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未变相扩大建设面积,未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

五、建设期限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7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18.5万元,省级资金2320.5万元(专项贷款455

万元,专项债券1592.5万元,专项基金227.5万元,财政资金45.5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45.5万元,新郑市匹配资金45.5万元。

七、后期扶持

加强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后续政策扶持,做好产业帮扶、劳务培训和输出、社会保障兜底等配套工作,确保搬迁贫困人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可致富”,如期实现脱贫。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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