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新政〔2016〕21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认为新村镇吴庄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规划设计、组织保障、资源禀赋、工作基础等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2017年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此复。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