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30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新郑,政府,新村,吴庄村,申报,美丽乡村,试点,批复
  • 2016-09-14
  • 2016-09-15
  • 批复
  • 新政文〔2016〕91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批复

新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新政〔2016〕21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认为新村镇吴庄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规划设计、组织保障、资源禀赋、工作基础等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2017年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此复。


2016年9月14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