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53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新郑市人民政府,调整,市交通局,行政权责事项
  • 2017-02-23
  • 2017-02-24
  • 通知
  • 新政〔2017〕4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部分行政权责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简政放权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共14项行政权责事项予以调整。

一、各单位要依据调整后的事项目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相应衔接工作,及时调整部门清单目录。

二、各单位要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建立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取消、新增、合并、转变管理方式等相关调整意见,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