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简政放权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共14项行政权责事项予以调整。
一、各单位要依据调整后的事项目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相应衔接工作,及时调整部门清单目录。
二、各单位要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建立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取消、新增、合并、转变管理方式等相关调整意见,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