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214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新郑市人民政府,定密责任人,定密承办人
  • 2017-01-16
  • 2017-01-17
  • 通知
  • 新政文〔2017〕36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定密责任人和定密承办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定密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市政府保密工作,根据《新郑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定密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密〔2015〕2号)要求,因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市政府定密责任人和定密承办人名单通知如下:

法定定密责任人:马志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指定定密责任人:王智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定密承办人:李俊鹏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东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7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