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04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5-31
  • 2017-05-31
  • 通知
  • 新政文〔2017〕40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31日


新郑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12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新郑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法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

二、学法内容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新郑实际,重点安排4项内容: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准备学习资料和辅导材料。

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二)领导班子法治讲座。2017年计划举办2次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国家、省、郑州市法律学者专家进行辅导。参加人员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法制办承办。

(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017年市政府计划依托国内知名院校,组织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选调部分在职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实效。

三、学法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市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负起责任,将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带头学习,抓出成效。

(二)要注重效果,严密组织,做到学法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学习情况于学法后一周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加强考核检查,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将结合年终依法行政考核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评议体系。

(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可参照市政府学法计划,安排本单位的学法工作。各单位学法计划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