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67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7-17
  • 2017-07-17
  • 通知
  • 新政办文〔2017〕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分包2017年新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项目带动,更好的服务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7年新郑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项目分包责任制。分包重点项目的领导要认真贯彻项目带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分包项目各项建设任务,抓落实、抓推进、抓具体,为项目建设开辟快速反映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定期到项目建设一线调研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二、坚持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分包重点项目的领导要每周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应开工未开工、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每周通报一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列入每周市政府工作例会固定议题。同时,项目责任单位要整合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汇总后提请市重大项目建设暨重点企业服务例会集中解决。

三、优化建设环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建设环境主体责任,强化协调机制,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批“绿色通道”,解决疑难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办理速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为项目建设单位搞好服务,督促建设单位积极落实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圆满完成我市重点项目全年建设任务。


2017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