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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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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政办〔2017〕8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19日


新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推动文明新郑、平安新郑、智慧新郑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及门楼牌换发为主要内容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以下简称“一标三实”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基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以及门楼牌换发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纳入政府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实现海量社会信息资源自动获取,着力破解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难题,努力提高全市职能部门对基本社会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社会管理、党政决策、服务民生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树立“把房屋当户口管,把地址当姓名管,把地址编码当身份证号码管,把二维码门牌当身份证管”的理念,全面开展“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清理解决地址“重、错、漏”问题,掌握“一标三实”基本底数和具体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推进门牌换发。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利用二维码一码多读等特点,将地址唯一性编码生成地址二维码,实现移动智能终端的自动识读功能,接入相关部门的标准地址信息化应用,拓展各项便民利民业务。推进现有建筑物和今后新增建筑物统一换发、安装二维码实体门楼牌,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础管理单元。

(三)服务社会管理。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建立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机制,推进门楼牌换发,采集整合社会行业大数据,深度挖掘与房屋地址相关联的人员、单位、物品、案事件等结构化信息,从中发现人员轨迹、人群关系、异常迹象、事件端倪、安全风险,生成指向明确、模型科学、维度多向的落地勤务指令,指引基层针对性开展管人、管业、管物、管事、维稳。

(四)拓展便民服务。在互联网搭建地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接入能够满足社会和居民需求的第三方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于目标地址、目标房屋的信息查询、通知通报、地点导航、物业服务、房屋管理、费用收缴、快递送餐、报警急救、出租出售等便民利民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一标三实”工作开展,我市成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周建超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朱海新、市民政局局长李炎宏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红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袁文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彭军委、市民政局地名办主任时宇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公安局、民政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一标三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检查通报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下的责任包干和部门协作。

四、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一标三实”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市综治办:将“一标三实”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重点督导和考核工作内容,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

市公安局:组织对全市地址信息进行清理、核对、采集,协助民政部门推进二维码实体门楼牌换发工作;指导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人员,对标准地址门楼牌编制及安装现状进行调查登记和规范标识;同时负责做好社会基础信息大采集系统软硬件建设和运行维护,优化网络环境和平台架构,整合相关部门社会资源,组织开展“一标三实”摸底清理、信息采录业务培训、质量审核、检查指导、考评验收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现有街路巷、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等地名地址进行梳理,对全市现存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筛查,并进行标准化处理;规范统一全市地名命名,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等问题;制定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的制作标准;推进二维码实体门楼牌换发工作。

市住建规划局:负责督促房管部门按照门(楼)牌编码的规则方法和地名标志设置规范,编制由其管理的公房的楼(栋)、单元、楼层、户号的号码,并设置地名标;督促开发商或办公用房业主在房屋竣工验收前,按照门(楼)牌标准地址编码规则和地名标志设置规范,编制房屋楼栋、单元、楼层、户号的号码,设置地名标志,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标准地址信息库采集建设资金及相关单位开展“一标三实”工作所需经费。

市司法局:负责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采录和报备工作。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登记、从业人员等信息采集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一标三实”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本辖区“一标三实”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推进落实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市发展改革、商务、国税、地税、水务、房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煤炭、统计、农委、食药监、通信、邮政、宗教管理、金融监管、保险监管等职能部门和水、电、油、气、热等能源机构:结合工作职能提供相关信息资源,根据“一标三实”信息采集需要,提供本单位门牌、从业人员等信息。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在为群众办理涉及街道门牌、居民楼户牌的业务时,统一使用编制规范的门牌号,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实施步骤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社区宣传、召开动员大会、出动宣传车、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制作墙报,张贴、发放公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我市开展“一标三实”工作的目的、意义、成效、要求和时间安排,宣传到家家户户、每个单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

1.组织部署阶段(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本辖区标准地址、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等“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量、工作时间节点,合理确定参与信息大采录的工作人员的范围和数量,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动员组织社区、村委干部、治保主任、生产队长、计生专干、综治人员、内保人员、物业人员、巡逻队员、调解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熟悉辖区基本情况的人员广泛参与。对行政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填写单位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并由从业人员自行填写采集表。

2.培训学习阶段(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市公安局提前组织全市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辅警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对“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中的入户走访、表格填表、信息采录、注意事项等工作进行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要求,规范入户走访工作。9月29日前,由参训民警组织对本辖区参与“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让每一名信息采集员都熟悉业务规范,熟练掌握走访、采集、填写等基本技能。

3.集中采集阶段(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5日)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鲜活。采集完毕后由辖区派出所统一验收、录入,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单位采集信息的数量、质量进行审核、检查、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间断对信息采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查漏补缺阶段(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在基本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同时,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交互检查,重点检查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信息采集单位,进行信息补录或修改,接到信息补录反馈的单位,要积极开展二次信息采集核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5.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在总结实战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建立起“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固化相关部门地名命名、地址编制、门牌发放等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与辖区派出所密切合作,对辖区的各类“一标三实”信息动态掌握,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工作机制,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

市民政局要牵头成立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确定专人负责,分阶段对城市街道、农村街道、居民楼户牌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推进二维码门牌制作安装工作。

1.城区先行阶段(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第一:选定区域

全市城区范围。

第二:责任分工

(1)市公安局9月28日前完成全市城区街路巷、门楼牌的编制,9月30日前提供至市民政局审核确认;

(2)市民政局9月30日前完成全市街路巷、门楼牌的招标;

(3)市公安局9月28日前完成门楼牌二维码的生成工作,并提供至市民政局制作;

(4)市民政局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城区二维码门牌制作、安装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密切配合,按照街路巷、楼院门牌号、楼排号、单元号、室号的顺序,逐步制作、换发、安装二维码实体门牌。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采录的标准地址,市公安局核对一批,市民政局命名一批。

(2)市公安局根据市民政局命名的标准地址完善系统数据,生成二维码门牌标示,市民政局依据市公安局提供的二维码门牌标示制作、安装、维护二维码门楼牌。

(3)12月底前,完成全市楼牌、户(室)门牌的安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标三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基础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落实专门工作力量,加强人财物保障,倒排工期,规范流程,严格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9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本单位联系人、各村(社区)专项工作负责人等情况经单位主要〖CM(28〗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CM(28〗(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并附电子版(电话:62691275,邮箱:xzsgajzadd@163.com)。

(二)强化协作,整体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并从机构调整、后勤保障、目标进度、采集质量、工作责任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要落实工作专班和信息采集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和落实责任。市民政、住建规划、房管、卫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在许可范围内给公安部门提供相应的基础信息,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动态、完整、鲜活。

(三)强化质量,全面采集。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坚持“数质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采集信息真实、规范、准确、完整,全面提升“一标三实”基础数据质量和数量。要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城区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坚持“院不漏房、房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的标准,定任务、定方法、定标准、定时限,打一场人、房、业的清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基础信息采集任务,确保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四)强化督导,完善机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以及“信息采集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强化信息质量监督,建立健全以数据清空、信息复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信息质量监督奖惩机制,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限期改正;对采录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或有其他涉及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