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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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27
  • 2017-07-28
  • 通知
  • 新政〔2017〕40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7日


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市共涉及10个乡镇146个规划保留村。2017年计划建成10个乡镇46个行政村污水处理站(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18年计划建成10个乡镇54个行政村污水处理站(厂),覆盖率累计达到65%以上;2019年计划建成9个乡镇46个行政村污水处理站(厂),覆盖率累计达到100%。具体计划如下:

2017年(46个):孙庄、鲍家、水泉、梨园、文士湾、高皮匠、东郭寺、敬楼、贾庄、司洼、冯寺、小司、前时、五里堡、黄甫蔡、学田、吴庄、官庄、梨河、高辛庄、刘吉安楼、老庄刘、郑庄、歹庄、陆庄、齐河村、史庄村、湛张村、马沟村、曹庄、三旺马、麻线张、栗元史、石槽王、唐户、英李、贾庄、姚张、闫庄、大董、田庄、梅山、侯庄、王许、格大张、草庙马。

2018年(54个):屯孙、云湾、王毕庄、焦沟、郝家岗、前洼王、王垌、史垌新村、端庄、王刘庄、岗时、河范、山根、绰刘、前吕、三刘、岗李、黄桥、杜楼、穆庄、小连楼、香坊吴、北靳楼、靳沟、草场沟、刘湾、辛店、军李、刘岗、赵老庄、贾岗、许岗、后小庄、前小庄、仰望坡、黄岗、酒孙、南常口、北常、洪府、碾卢、冯辛庄、马东洼、唐庄、林庄、岳口、沟冯、前河刘、十里铺、菜园沟、于寨、庙东陈、菜园马、王张。

2019年(46个):二十里铺、时垌、马垌、牌坊庄、裴李岗、代湾、吴庄、七里井、张庄、老观李村、双楼村、周庄村、刘楼村、小岗王、东高、西高、崔黄庄、东土桥村、欧阳寺村、赵家寨村、周湾村、铁炉村、后高庄村、西李庄村、王庄、裴商庙、岳庄、西土桥、化雨庄村、孟庄、寺西王、寺后张、城后马、耿湖、小韩庄、口张、菜王村、太清村、夏庄村、南场村、楼李村、刘口村、薛集、西场李、文正、小马庄。

二、2017年度项目进度安排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项目工作推进项目设计、招投标、开工、完工、验收等重要环节,时间节点细化到月(详见附件1)。

三、投资概算

2017年—2019年,三年我市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乡(镇)共有10个,经初步统计,共计146个行政村(含1个独立自然村) 73705户,预计总投资81075.5万元。其中,郑州市投资56752.85万元,新郑市匹配24322.65万元(详见附件2)。

四、建设模式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采用EPC+O模式,即政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直接选定项目合作单位,以EPC+O(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营)进行。中标后企业成立项目公司,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郑农小组办〔2017〕3号)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合同约定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项目的采购、施工、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其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及试运行进行负责,工程建设且项目验收合格后政府向公司支付EPC工程款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该项工作的实施机构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迅速开展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督考办、农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政通公司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该项工作的市政府办副主任和市农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资金保障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将该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三)制度保障

为保障项目依法依规快速推进,项目实施严格实行公示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及监理制。同时,建立“周督导、月检查、季考评、年奖惩”的工作督促机制,对各乡镇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对项目进度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