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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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13
  • 2017-10-14
  • 通知
  • 新政〔2017〕50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3日


新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8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五单一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工作思路,着力于部门之间的内部流程再造,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集中统筹,充分整合全市现有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畅通政府服务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架构

按照河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方案,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权责事项库、用户中心,初步形成省级统筹、市级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郑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进一步整合各部门政务数据,依托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库等,促进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实现实体政务服 务与网上政务服务无缝连接,推动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广泛运用,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二)建设内容

1.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网上服务事项是指:依申请类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共六项事项。依托全省统一的权力事项库,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的原则,做好各单位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上报工作,按要求规范事项目录清单、实施要素及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相关要素统一,要根据上级政府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部门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实施要素及流程。

2.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逐步确定在线办理服务事项

根据各部门服务事项的办理深度,分类确定网上办理流程,对服务事项的要素和流程要进行再造,逐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市直各部门每年要分类确认可以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事项比例不得低于25%,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做到应上网办理尽上网办理,对于不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要给出合理解释,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各单位要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4.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市级行政审批的互联互通,加强系统间对接联动,市级行政审批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

5.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6.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积极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向基层下沉服务事项,通过乡镇 (街道、管委会)、村 (社区)便民服务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逐步开展主动服务、上门办理等相关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实现 “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7.完善基础建设

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县乡、服务便捷的电子政务办公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电子政务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项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资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财力情况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进度,将资源整合、人员配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追责。

(四)推动培训宣传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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