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36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意见
  • 2017-12-28
  • 2017-12-28
  • 意见
  • 新政〔2017〕61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质监局河南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2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37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的重大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检验检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受管理体制、发展环境等因素制约,检验检测机构普遍存在结构布局分散、条块分割明显、检测能力偏弱、机构规模偏小、服务品牌匮乏、独立公正性欠缺、资金投入不足、检测业务重复、软硬件配备不对称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严重制约了检验检测事业的长远发展。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检测能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和资源,建设布局合理、协调发展、资源共享、特色明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验检测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指导、稳步实施。各部门按照监管目标和工作要求,从我市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制定监管方法,注重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与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效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同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力争整合工作和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整体目标

到2018年6月底,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四、工作任务

将由市政府举办的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各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政府主管的(综合)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技术咨询、委托检验、检测和质量鉴定,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确保平稳过渡。

重点整合以下领域: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食品药品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粮油质量检测等。其他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列入整合范围的各检验检测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包括仪器设备和检测用车辆等)应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到新组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31日):动员部署。

市编办、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召开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推进工作现场会,对整合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2018年2月1日—4月30日):启动实施。

成立专门机构,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整合范围,研究制定适应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2018年5月1日—6月30日):总结完善。

整合工作完成后,整合后的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市工商质监局要指导帮助申请资质认定,并依法加强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继续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做强做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工商质监局牵头,财政、人社、审计、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粮食、法制、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新郑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整合工作,研究整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工商质监局要会同市编办加强对我市内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调研,深刻领会政策要求,尽快出台推进整合方案并实施。编办要及时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整合过程中人员划转及安置工作。财政部门要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过渡期内检验检测经费清理、整合,做好经费的调整划转工作。审计部门要根据整合工作需要,及时组织资产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相关整合资料,依据法律法规对变更转移的土地、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粮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澄清人、财、物底数,做好划转准备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编办、工商质监局要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稳步推进我市整合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要处理好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与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等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和人、财、物的划转工作,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突击调动、提拔干部、分钱分物以及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主管部门要持续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