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56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报告
  • 2017-10-23
  • 2017-10-23
  • 通知
  • 新政文〔2017〕77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报告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新郑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郑州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工作精神,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民生优先、产城互动、城乡统筹”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实践,逐步探索出了一个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城镇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支撑和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新郑模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51.1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3亿元,主要工业增加值284.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66.2亿元,三次产业比优化为3.1:51.5:45.4,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攀升至第43位、49位。现将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一是明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合理核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分担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成本的投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城镇常住人口的全覆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均等享受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企业保障职工“五险一金”和职业培训等费用,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个人积极承担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中应个人承担的费用。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共财政支出127.7亿元,有效促进了交通网络、城乡环境的改善,完善了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和社会保障,推动了就业、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017年企业职工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4405元,其中单位约负担30%,负担社保费约为1320元,职工负担10.5%,负担社保费约为463元。二是积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按照方案中的任务要求,要完成10万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1.9万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方面我们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别,统称居民户口;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强化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另一方面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市常住人口均等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消化吸收了原本在城镇生活的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实现了在城镇生活的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的市民化。目前向城镇转移人口17.78万人(其中进入新型社区农业转移人口9.6万人、外来务工办理居住证人员8.18万人),2016年新型城镇化率达到63.5%。

(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新政〔2016〕8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16〕19号)、《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政策的意见》等文件,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新型社区房屋产权等合法权益,使农民不以放弃农村现有权益为代价,带着权益进城落户。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收益权,目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启动,初步完成农村家庭承包耕地确权230个村,确权到户面积47.3万亩,已完善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7万户,打印证书8.6万本;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3万亩,农村土地流转农户达2.8万户。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担保、转让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列入抵押、担保贷款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产权的确权登记,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资产形态转换,鼓励引导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换取新型社区房屋房产,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目前全市外业调查已经结束,内业资料正在整理,共调查登记宅基地7.32万户,集体建设用地315宗。

(三)完善市民化制度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新发〔2016〕3号)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新政〔2016〕9号)等10个配套文件(简称“1+10”政策体系),着力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科学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专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新型社区纳入小城镇规划区域,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创新规划编制模式,形成“一个城市、一本规划”的区域规划管理模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市民权益,实现“五化”目标。户籍管理一元化。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新政〔2016〕9号),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单元,创新设立社区公共户口,为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统一在社区(村)居委会公共户口落户;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2015年以来已为8.18万人办理居住证。房屋产权同质化。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新政〔2016〕10号)等文件,推进“三房合一”,完善以租赁补贴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群体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目前累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116户和农民中低收入家庭34户;推动新型社区居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实现同证同权,已为龙湖镇公园大地、孟庄镇鸡王、新村镇宏基王朝等社区办理了大产权证。就业创业同等化。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同等化的通知》(新政〔2016〕12号)等文件,以创新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2015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就业培训463期58310人,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岗位21045个,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84人,安置公益性岗位716个;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亿元,建设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1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个,带动就业3000余人。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统筹城乡教育资源推进城乡均等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2016〕14号),实现高中教育阶段免费,有序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作,2015年以来年均安排约3万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均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可与我市户籍学生一样,在我市接受高中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一体化。出台了《关于实行城乡保障性待遇统一标准的通知》(新政〔2016〕15号),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参保居民已达到34.4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稳步实施城乡医疗制度整合,推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参保居民达到60.7万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新郑市新型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新政〔2016〕11号)等文件,通过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双改”工作,开展集体资产个人股权反向抵押贷款,解决农民市民化后续生活保障问题。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完善平台。对全市的投融资平台进行改制,通过股权划转、资产注入等方式为国有投融资公司搭建完善的公司构架,注入优质的经营性资产,成功对10家政府公司进行了重组,将原有松散的平台公司打造成以新郑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投融资发展集团,形成了“一超多强”的局面,着力打造了新区、政通两家资产超百亿的投融资公司,近年来累计融资超过150亿元,有效保障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推动平台转型。我市与河南省投资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新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经营,利用自有资金、贷款、基金等方式负责项目投融资,通过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加快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将平台公司升级打造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咨询服务平台、创新示范基地,远期成为集资金综合服务、城市综合运营、资产综合管理为一体的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我市的新型城镇化、百城建设提质、中部现代产业新城等一系列规划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开展PPP项目。我市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引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入驻我市,在薛店镇、孟庄镇、郭店镇域内选定约76平方公里作为合作区域,建设华夏幸福产业新城项目,由华夏幸福自筹资金,负责在一定年限内对合作区域进行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和园区运营等内容,通过PPP项目的实施,撬动引入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了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五)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北部城镇化、南部田园化”的发展布局,运用城市组团的发展理念建设新郑,着力构筑“两城、两市镇+若干个新型社区和特色保留村”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体系。有序推进拆迁安置工作。2015年以来,全市完成拆迁21220户,959.2万平方米,共续建和新开工安置区69个,开工建设安置房67875套,878万平方米,建成安置房57205套、724.9万平方米,回迁安置70272人、28022套房;货币化购买安置社区14个,10682套。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紧盯全国一流中小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谋划城市提质工程354个、总投资2200.6亿元,累计开建项目285个、建成67个、完成投资343.6亿元,全力推进城市提质、城市“双修”,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高品位打造重点片区,与正弘集团合作开发总投资500亿元的新城区东部片区、与多家公司合作开发的龙湖西部片区、与华夏幸福集团合作开发总投资797亿元的产业新城全面启动。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中华北路、新老G107连接线等道路197条、563公里,“十纵十横”城乡路网体系已基本完成;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新建、扩建2座,基本达到市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全市实现“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等五大生态系统建设,谋划推进国家古枣林公园、双洎河治理、南水北调防洪沟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38个,总投资227.8亿元,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城市。对市域双洎河、黄水河、潮河、莲河等8条水系进行综合治理;新建和提升生态廊道528.4公里、9.9万亩,新增造林7.9万亩,建成轩辕湖湿地公园、泥河公园等绿地公园6个和名人游园13个,森林覆盖率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了29.6%、43.4%。新区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坚持“七个优先”原则,着力打造功能完善、产城互动的生态宜居商务新城,建成区面积由2011年起步建设扩张至2016年的8平方公里。建成中兴路、学院路等16条道路、5座桥梁,“七纵四横”路网结构更加完善;新郑一中新校区、弘远路幼儿园等学校顺利招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民医院新院区等民生项目建成投用;新尚、华祥喜度、正港国际等大型商业和总部经济项目开工建设,中央商务区成效显著,新区人气商气迅速集聚。龙湖新城迅速崛起。加快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发展现代商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业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南部重要组团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6平方公里。建成区主干道延伸至80余公里,郑州轨道交通二号线南延、大学路南延竣工通车,铺设水电气暖各类管线150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30万平方米,6所中小学校建成招生,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快速推进。

(六)完善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按照“发展规划定空间、土地规划定规模、城乡规划定布局”的原则,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五个规划”一体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交通、电力、水系等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多规融合”,形成“一个城市、一本规划”的区域规划管理模式。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完成教育、环保、交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项规划,积极推进规划整合工作。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开展4大类30余小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将城镇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的核心要素进行重组和整合,现已完成《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全面推进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20余项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前编制完成了包括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内的《双洎河水系景观规划》、《老城区交通改善规划》、《黄帝故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进行深化细化、补充完善,逐步形成了“总专结合、互联互动”的规划体系。〖JP〗

(七)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制定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2015〕43号),重点选择一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智慧政务方面,依托“智能服务便民平台”,提高信息综合利用,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智慧教育方面,加快信息化条件下的智慧课堂建设,实现课堂教学条件的智能化。智慧医疗方面,建设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实现卫生系统内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简化。智慧交通方面,为全市公交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已安装GPS工作。智慧旅游方面,新郑智慧旅游客户端正式启用,游客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便可通过智能客户端享受旅游导航、导览、电子导游等全方位服务。智慧公安方面,新建电子警察52处、治安卡口25处、监控探头253个及路口红绿灯18个。数字城管方面,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目前管理覆盖整个市区,约40平方公理范围,划分单元网格1894个、地理编码11547个、责任网格30个,普查部件5大类85小类127362个,共接入36家责任单位,涉及水、电、气、暖、污,路、绿、树、灯等178项城市管理问题。

(八)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为带动,着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粮田优种示范区和红枣综合产业园等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入驻君源有机农场、河南木本良红枣博览园、翠谷农业园、童乡亲子农场等特色农业园区30多个,园区内流转土地8.8万亩,通过示范区建设,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提高了利用效率,招引了现代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在园区广泛就业,实现就业方式从单纯一产向二、三产迈进,年均收入得到显著提高,全市土地流转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达6000多人,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工人4000多人。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和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好想你枣业、雏鹰农牧等2家上市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0.7亿元、60亿元,通过好想你枣业、雏鹰农牧等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集群化发展日益壮大,目前,全市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6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以上9家;全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型企业136家,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470家。

二、试点做法及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成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新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推进时序及分工安排。编制了《新郑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投资710.03亿元,建设585个城镇化项目,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城镇布局。按照“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产业布局、合理的就业结构”的要求,科学编制“三化”协调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了“两城两市镇和若干新型社区及特色保留村”的组团发展空间体系。完善提升城镇规划,按照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调整完善新型社区建设规划,有选择性地加以实施,新型社区建设主要分布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北部四镇,基本上围绕镇区布点,实行组团式发展,几个社区共同构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小城镇。各组团按照产业驱动、产城互动、组团发展、城乡统筹的原则,坚持“一区一主业”,梯次推进,形成了新郑新城和龙湖新城为第一梯队、薛店新市镇为第二梯队、辛店新市镇为第三梯队的雁形发展格局。

(三)强化产城融合,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对原有村庄布局进行了规划整合,进一步调整为中心社区。通过算好“六本账”(土地指标账、农民利益账、资金运作账、就业岗位账、粮食生态账、社会保障账)、突出“六对比”(比资产、比收入、比配套、比就业、比保障、比管理),实施“六大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农民合作创业工程、“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程、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二是坚持产业为基,带动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遵循“以城镇集聚产业的规模和提供的就业岗位决定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城镇化进程”的原则,大力推行“一个社区一家企业,一个家庭两人就业”模式,着力构建了以现代物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三个产业为主,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提升三个产业为辅的产业体系,先后招引了华南城、华商汇、光明乳业、雪花啤酒、达利食品、润弘制药、中德产业园等一大批项目落地,夯实了产业支撑,增强了发展后劲,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三是坚持双创驱动,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高校建、龙头企业建、政府主导农民建、政府主导政府建、社会资本主导建等模式,全方位整合社会资本,加快平台建设;建设“1+3”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17家,总面积37万平方米,招引各类企业、团队456家,孵化项目236个。按照“六个统一”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协会组织、金融支持”,规划建设农民特色创业园,为农业转移人口和回乡务工人员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孟庄镇农民特色创业园建成标准化厂房12.5万平方米,入驻小微企业98家,其中返乡人员创办企业53家,年总产值突破5亿元,带动11000多名农民就地转化为产业工人,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在孟庄镇农民特色创业园的带动下,辛店镇、梨河镇、新村镇等农民特色创业园陆续建设投用。

(四)完善权益保护,调动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三项权益,确保群众原有财产不流失、不缩水、可升值,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先后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在保留转移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实行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土地使用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切实保障农民财产保值增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推进新型社区建设,通过土地招拍挂等途径向农民统一颁发房产证,实行“住宅+出租房”、“住宅+商铺”的模式,实现农民的农村财产形态向城市财产形态的大转变,并有效实现保值增值。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适应农民生活成本和社会保障费用增加的现实需要,将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腾退结余的建设用地用于标准化厂房、出租门面房、专业市场和工业项目建设,由集体统一经营,所得收益替群众统一缴纳物业、社保等费用,使集体财产从无到有,使农民永久可继承性的财产收益大幅增加。对入住新型社区的群众,在享有城镇居民待遇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业综合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性补贴,使其拥有“双重身份、双重保障”,弥补了农民进城的成本,有效避免了农民被上楼现象的发生。

(五)突出破解瓶颈,激发发展活力。一方面,创新土地运作方式。创新土地资源统筹运用机制,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强化政府平台公司对土地一级整理的主导作用,对社会资本参与的棚户区改造,按照1:2.5安置开发比,土地要求自求平衡,对增减挂项目必须做到资金收支平衡,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在市域范围内实现土地、资金的平衡。如对土地指标挂到中心城区新区和龙湖的乡镇,每亩补贴相关乡镇60万元,既解决了中心城区新区和龙湖镇建设的土地指标问题,又解决了农业乡镇发展的资金问题。创新工作效率提升机制,大力实施“2233”(资金到位后2个月内完成村庄拆迁、2个月内完成土地复耕、3个月内完成增减挂钩报批、3个月内完成供地)土地运营模式,加快资源回收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闲置土地的管理,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退二进三”和“腾笼换凤”,制定闲置土地回购和转让政策,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另一方面,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坚持“短期负债、中期平衡、长期受益”的原则,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债券化、债券市场化”的思路,重点打造新区和政通两家资产超百亿元的城投公司,新区投融资公司被大公国际评为2A+信用等级;与河南省投资集团共同成立新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PPP项目,利用多种方式进行项目投融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了资金“借用还”的良性循环,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服务保障还不完善。我市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较大的需求,还存在学校“大班额”、交通拥堵、供热、电力设施不足等问题。二是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还不健全。目前还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并没有相应增加,随着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对我市财政支出造成巨大压力,急需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理清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三是要素保障有待破解。我市面临2.4万亩的土地缺口,项目落地难、开工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土地瓶颈制约依然突出,加速发展难度还很大。新型城镇化试点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节能减排、治理污染的任务加重,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

四、下步打算

(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扩投资、保增长的重要抓手,以“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以重大项目建设为依托,围绕大棚户区改造、新市镇建设、安置房建设等重点工作,将工作重心由“以拆开路、以拆促建”向“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的新阶段任务转移,全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加速城乡一体,改善城乡面貌,拉动经济强劲增长。以建设拆迁群众首套安置房为重点,加大回迁安置力度,加快68个续建和新开工安置区建设进度。

(二)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抓住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试点县市和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重大机遇,以百城提质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和质量。一要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要紧扣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标准,高水平修编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精心编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绿化、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二要积极谋划项目。依据专项规划,尽快策划、包装一批城建、园林项目,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提质。三要高标准打造重点片区。加快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建设,尽快编制完成产业新城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快国际都市展馆等基础设施和乾德电子等招商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新城区东部片区开发,积极启动五星级酒店等商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前期规划,着力打造新区升级版。加快龙湖西部片区开发,完善前期规划设计,快速推进国瑞机器人主题公园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不断扩展龙湖发展新空间。

(三)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围绕“做优都市农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现代服务业”的目标和方向,积极做好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劲的就业支撑。积极引进电子信息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精尖产业,着力打造中部现代工业新城。把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作为战略重点,加快推动华南城、华商汇等商贸物流业提质扩容、增效升级。以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以三次产业的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持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强对“1+10”政策配套文件的落实力度,在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渐覆盖,逐步完善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努力实现“五化”目标。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夯实基础。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加强居住证管理,使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在住房保障方面,完善以租赁补贴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农村居民和外来常住人口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范围;持续推动新型社区居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在就业创业方面,拓宽就业扶持政策覆盖面,完善新型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农民工创业孵化园、特色产业园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建设完善道路、水电、卫生文化、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积极推进城乡均等教育,开展道路升级改造,重点解决“大班额”“交通拥堵”等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乡低保、优抚和社会救助等标准,将在小城镇规划范围内和已入住新型社区的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三属”统一按照城镇标准发放定期抚恤金等。

(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政府补贴、监管机制,鼓励和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元化城市建设融资机制,把试点工作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相关建议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尽快建立中央和省级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按照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分配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

(二)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适当对新郑市追加部分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建立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机制,赋予城乡一体化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同等享受省直管县市的土地管理权限,实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土地整理项目直接由试点市政府立项、批复、验收并由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三)在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一是在发行市政债券时,优先考虑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代发债券。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允许试点县市通过自行发行市政债券,进一步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四)在行政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启动镇级市试点创建工作,允许新郑市在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的基础上,以龙湖镇为试点,开展镇级市试点工作,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

特此报告。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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