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59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11-10
  • 2017-11-10
  • 通知
  • 新政文〔2017〕84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解决我市同省、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不对口,机制不顺畅的问题,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推进、组织协调、督促考核。

二、市农委不再负责此项工作,近期抓紧做好此项的前期移交工作,协助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工作。

三、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此项工作推进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新郑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


附件:新郑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10日


附 件


新郑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志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富永 副市长

副 组 长:秦建军 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朱郁琦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赵建军 市爱卫办主任

      朱海新 市公安局局长

      陶永伟 市环保局局长

      尚 忠 市住建规划局局长

      赵淑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发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 鹏 城关乡乡长

      左莉敏 辛店镇镇长

      赵金聚 观音寺镇镇长

      高智军 梨河镇镇长

      马聪锋 和庄镇镇长

      孙现峰 薛店镇镇长

      刘志刚 孟庄镇镇长

      白育峰 龙湖镇镇长

      马举增 郭店镇镇长

      岳明旺 新村镇镇长

      郭伟酬 具茨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

      唐松军 新郑新区管委会市政环保局局长

      张凌云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市政环保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朱郁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发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