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201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告
  • 2018-03-23
  • 2018-03-23
  • 通告
  • 新政告〔2018〕5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2018年3月20日,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新郑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函》(郑国土资函〔2018〕1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18〕371号文件批准我市征收新郑市中心城区苟郑社区、韩庄社区、能庄社区、高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作为新郑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2001〕第10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郑市2017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地块编号2017B601: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遂成药业有限公司。

地块编号2017B602: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西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北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

地块编号2017B603: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均至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中兴路,北至河南力上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编号2017B604: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韩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崇文路,西至弘远路,南至姬水路,北至国有土地。

地块编号2017B605: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均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北至新村大道。

地块编号2017B606: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万福路,西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常青路,北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

地块编号2017B607: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北均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新村大道。

地块编号2017B608: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北均至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鸿福路。

地块编号2017B609: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高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北均至高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至政通路,南至中兴路。

地块编号2017B610: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苟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政通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鸿福路。

地块编号2017B611: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高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新城房地产。

征收中心城区苟郑社区、韩庄社区、能庄社区、高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共计32.5506公顷,其中农用地28.2681公顷(耕地26.6424公顷,林地0.7347公顷,其他农用地0.8910公顷),建设用地4.2666公顷,未利用地0.0159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2016年度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规定执行。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2018年3月23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