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217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3-29
  • 2018-03-30
  • 通知
  • 新政文〔2018〕1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伐,持续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力度,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新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志峰 市长

副组长:王智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建超 副市长

成 员:杜栓喜 市金融办主任

    朱迎春 市社管办副主任

    荆新发 市编办主任

    李长法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张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炎宏 市财政局局长

    夏红燕 市人社局局长

    赵 明 郑州市社保局新郑分局局长

    黄军奇 市工信委主任

    贾海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尚 忠 市民政局局长

    刘学敏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左莉敏 市科技局局长

    赵 磊 市商务局局长

    安义刚 市残联理事长

    李淑兰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委。李长法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军相、高瑞敏、苏宏超、郑绮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起草以市医改领导小组及市医改办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制订和实施,研究提出医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改监测和评估;跟踪分析医改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政策执行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推进医改工作,组织开展医改培训,指导和推广医改先行先试工作;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及市医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3月29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