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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涉及新郑市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8〕2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涉及新郑市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2018年5月7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涉及新郑市任务分解


一、聚焦提升城市品质,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拓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空间发展新格局

1.高标准编制《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完成《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35年)》《沿黄河南岸生态带空间规划》《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5年)》等编制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新城办、市旅游文物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抓好国家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完成“四大文化片区”和贾鲁河两岸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

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文物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积极推进郑州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加快推进郑州南站及配套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郑州南站城际动车基地等项目,加快郑州东动车所建设,启动占杨、薛店铁路物流基地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薛店镇

5.完成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 (一期)改建、国道310线中牟境改建、国道234 (原省道232)荥阳境国道310以北段改建等3个国省干线项目;机场高速公路航海路互通式立交改建工程等6个项目主体完工。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6.积极推进“井字+双环”城市快速路建设,加快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建设,确保北三环东延、东三环 (107辅道)快速化工程、农业路快速化工程铁路代建部分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新龙路等城市快速路,加快常西湖新区18条道路等支线路网工程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规划中心、市园林中心、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7.顺利完成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客运市场整治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中心、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8.加快推进桥南水厂、龙湖水厂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罗垌水厂配套调蓄池工程,新建及改造输配水管网100公里;加快新力电力外迁、裕中电厂百万机组“引热入郑”集中供热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入网面积500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龙湖镇、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

9.完成中心城区燃气次高压管道,西气东输薛店分输站—航空港区天然气管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四环高压燃气改造工程,LNG应急储气设施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薛店镇

10.新开工安置房项目126个,回迁安置房项目86个、回迁群众20万人以上,确保回迁工作大头落地;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持续推进安置房网签工作,完成网签8万套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新城办

协办单位:市房管中心、市规划中心、市住建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1.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完成一期总工程量的50%以上;力争二期2万套5月底前全部开工。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2.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各县(市)要以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打造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六城区要站位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治乱、治脏、治污、治差为突破口,提升中心城区品质。

牵头责任单位:市新城办

协办单位:市房管中心、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3.以城市“双修”为切入点,加快厕所革命、垃圾分类、街景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新城办、市房管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4.实施中心城区沿河步道贯通工程。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5.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区130条道路 (路段)开展大中修,对411条支路背街实施改造提升,实现机扫作业路段全覆盖;新建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渣土运输市场综合治理。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6.大力实施厕所革命,中心城区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5座,升级改造公厕765座;在城镇、景区、农村建设改造一批卫生厕所。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爱卫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旅游文物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7.突出做好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运行,加快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五县(市)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8.积极培育特色小镇,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协调推进第五批中国及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9.继续高标准、高水平建设27个美丽乡村试点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市旅游文物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0.强力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1.全面启动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年底前编制完成阶段性成果报告。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中心、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旅游文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2.做好全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年竣工70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3.加快综合管廊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市民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综合管廊等20个续建项目;新开工博学路等34项综合管廊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营业部、市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4.启动郑开双创走廊等重点产业带和生态带重大工程,全面开工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重点推进郑汴、郑许一体化,郑新、郑焦深度融合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二、聚焦“三个转变”,加速构建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为标志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夯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产业基础

25.强化项目对接,争取惠科、国瑞等洽谈项目尽快落地。强化协调服务,确保上汽二期、宇通客车 (经开)生产基地等180个项目开工建设,郑州合晶硅材料公司、裕展精密科技等268个续建项目有序推进,海马第三工厂、河南中烟技术中心科技园等94个项目竣工达产。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6.加快培育战略性企业,积极扶持百强百高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一批“三年倍增”高成长性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变,力争全年新增百亿元企业2家。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7.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力争创建市级以上中心不少于10个。规划建设“一基地五园区”,引进一批军工企业和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全省军民融合技术孵化和产业发展龙头。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8.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促进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协同研发、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百千企业上云”计划,推动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1000家企业上云平台。组织开展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创建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世界级名牌产品、优质产品。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质监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9.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打造一批50亿级、百亿级总部型企业;落实土地供应计划中列出10%用于装配式建筑;落实市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10%的要求,规划3—4个千亩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0.以融合创新发展为重点,加快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力推动挂牌上市提速工程,充实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金融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1.积极培育健康养老产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市民健康消费;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促进医养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2.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继续实行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3.着力打造都市农业主题公园和田园综合体,发展湿地农业、邙岭及山区丘陵特色林果产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4.加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引导国有资本进入农贸市场,积极打造农业供应链金融平台。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5.着力发展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以品牌农业和星级休闲农庄为引领,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6.新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15万亩,实施农业湿地建设项目1万亩,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7.进一步明确全市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县 (市)区主导产业定位、布局和发展目标,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集中集聚、优化配置。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三、聚焦开放创新双驱动,着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厚植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优势

38.加快建设极具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900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 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9.新建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参与建设国家实验室,培育争创省级各类创新平台企业185家,争取建成60家以上,新培育市级各类创新平台180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0.在智能终端、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精密机械、超硬材料、生物医药、北斗导航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重点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新增科技型企业600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1.力争引进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领军型科技团队20个等。加大普惠性人才政策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并按标准发放生活、购房、创业等补贴,吸引各领域、市内外青年人才在郑创新创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房管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2.高质量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双创”基地,大力实施众创空间倍增、创客育引等6大工程,积极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推动大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继续推进审协河南中心、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设。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聚焦激发发展潜能,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注入强大活力

43.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实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专项方案,扎实推动“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确保实现有效供给水平明显提高、过剩产能稳妥有效化解、落后产能基本淘汰、实体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短板得到有效弥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一口受理”;不断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实行清单事项动态调整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5.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6.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完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大数据平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7.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探索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抓手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工商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新郑市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五、聚焦坚决打赢生态保卫战,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郑州,切实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绿色生态屏障

 48.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污染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实现全市 PM10、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定目标,空气质量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住建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9.强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积极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南水北调办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0.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实施污染地块清单化、动态化管理,落实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加强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控。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1.全面落实“河长制”,以落实“一河一策”为抓手,系统推进“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项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2.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森林休闲、度假、养生生态产业圈。实施郑州树木园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侯寨、塔山等一批森林公园。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生态廊道建设为支撑,打造覆盖全市的“绿道”“绿网”“绿心”。加大森林资源体系培育,完成新造林8.67万亩,抚育改造6.5万亩。

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市园林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3.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四环内新建改扩建植物园二期、西流湖公园等10个综合公园。实施全市域生态廊道联通工程,市区新建绿地1000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园林中心

协办单位:市规划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旅游文物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4.紧紧围绕“一手抓脱贫攻坚扫尾,一手抓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目标,以提升脱贫质量和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为导向,继续以“N+2”脱贫计划为主线,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到年底实现除政策托底外的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5.加快建筑外立面与屋顶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园林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6.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实施差异化调控政策,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逐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实现应保尽保,开工建设棚户区安置住房2.15万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6万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

牵头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协办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新城办

57.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元化发展,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以上,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推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加大市属高校学科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力度;支持郑州大学加快一流大学建设,支持郑州大学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科院大学合作建设全球学习中心;大力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8.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互联网管理,持续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全市高标准、规范化视频系统;建设全市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郑州警务云、大数据中心;加强电动车、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园林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运局、市供电公司、市应急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9.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

牵头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市维稳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60.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引导推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社管办、市综治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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