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314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6-12
  • 2018-06-13
  • 通知
  • 新政办〔2018〕16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新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2日


2018年度新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百城提质〔2018〕1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郑州市百层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2018年度全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城市优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集聚,推进城市发展提质、提速、提效,壮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显著改善城市面貌,塑造城市特色,紧紧围绕“七个新郑”建设,为打造黄帝文〖JP3〗化历史名城、现代临空产业新城、郑州南部生态绿城提供强大支撑。〖JP〗

二、整体目标

围绕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点做好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公厕革命、城市“四治”,实施一大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民生工程,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解决好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入厕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实际问题,使老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服务业“两区”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取得突破性发展,特色产业加快集聚,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力争服务也“两区”增加值增长15%以上,城市规划提标、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产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深化城市设计

1.深化各类规划编制。(1)总体规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新郑市城乡总体规(2016—2030)》的报批工作,并据此适时调整各乡镇总体规划;(2)强化城市设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设计、城市色彩设计、城市风貌设计,并结合城市“双修”继续开展重要地段、滨河地段等特定区域的城市设计;(3)控规编制。争取我市批准实施的中心城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100%;(4)专项规划。按照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各类专项规划,督促和指导相关责任单位按期高标准完成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规划编制行动计划,2018年6月底修编完善完毕。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2.加强规划管理。(1)科学决策。继续执行规委会议事制度和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制度,更好地发挥会议的权威性,同时坚持专家评审论证制度,规划编制及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交由专家评审或论证;(2)严格审批。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审核;强化城乡规划批前、批后信息公示,公示率、现场查勘率达100%;(3)信息平台建设。2018年开始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将规划基础地理数据、规划编制成果数据、规划实施数据收录到数据库,为规划编制及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

(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1)推动城市外联道路建设。开工建设S103新郑境大高庄至禹州段大修工程、学院路东延工程,S323线大高庄至苇河桥大修及扩宽建设工程等项目,努力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新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深挖道路潜能,打通“断头路”、拓宽“卡脖路”,主要完成金城路西延、陶文路西延、褚庄路南延、郑韩路东延、府西路等断头路,提高路网密度,积极缓解交通拥堵,严把安全关、质量关,提升道路品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018年底前完成60%以上城市主干道的渠化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新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充电桩和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建设。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基本实现城市规划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一体化城乡交通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城乡绿道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电动车、自行车停车位建设,逐步实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实物隔离,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2018年底城市路网密度提升到7公里/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规划局、市财政局、新港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18年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段建设项目。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综合管廊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和30%以背街小巷弱电入地,有条件道路同时开展强电入地。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新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营业部、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

3.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开展节水城市创建

2018年完成不达标水厂改造工作,实施一批供水水厂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用水普及率。对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更新改造老旧管网,淘汰混凝土管等落后管材。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单位(企业、小区)创建工作,推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道路清洗等用水要优先利用中水,积极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备用水源和供水监测能力建设。在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直饮水点不少于10个。2018年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健全节水制度建设,推广节水器具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循环,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创建,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完善热力燃气设施,强化民生服务效能

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鼓励采用供热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推进区域和分布式供暖系统建设。加快供热规划编制,积极谋划大型稳定热源项目,切实解决当前供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扩大供热覆盖面,促进我市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备设施,推进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然气储气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努力保障城镇居民正常供气。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5.完善电力及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1)围绕“县域全省领先”的电网发展战略目标,新郑电网将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承载能力。重点解决110千伏和35千伏及以下变压器重过载、10千伏线路重过载供电半径过长等薄弱环节。建成投运2座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容载比达到1.8以上,10千伏户均配变容量达到3千伏安,配电自动化实现全覆盖,供电可靠性达到99.96%,全面满足我市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

(2)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大力推进房屋建筑光纤到户建设与改造和移动宽带覆盖优化,全面提升城市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2018年实现家庭固定宽带接入达到100M/秒;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固定、移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含主要场所在内的4G网络全覆盖;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依法保障固定、移动宽带网络建设通行,确保信息通信网络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营业部、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6.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1)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成市、乡镇、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2018年,建成市级全民健身中心(馆)、2个至少含标准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阵地;完成市级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选址、资金、立项等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升级改造30%的乡镇室内外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15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城区大型体育场馆、比赛场地逐步免费向公共开放,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开展。围绕生态功能区、公共绿地和城市主题公园等,规划建设自行车交通圈、远距离步行健身圈,不断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统筹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改善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条件,推进各街道、社区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2018年启动图书档案方志馆、新郑市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新馆等建设项目,启动并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品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全省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发展有关政策,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居住区的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强化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的建校责任意识,实现规划中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尽建,按照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的标准,与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扩大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2018年续建小学1个,新建幼儿园、小学、中学各1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4)加快养老设施建设。2018年,根据我市实际及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打造2个以上医养融合养老机构,配套完善3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8年底城区医院床位数不低于每千人1.8张。居民小区应设置社区门诊,满足群众就医看病需求。2018年,市公立中医院建设项目力争主体框架完工。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6)实施“厕所革命”。在城市商业街区、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广场、沿河景观带、绿色廊道、城市居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附近,按照 5 座/平方公里的标准,按照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滨河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m的要求,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入厕难”问题。新建公厕宜以独立式和附建式为主、活动式为辅,独立式公厕周围应设置不小于 3 米的绿化隔离带,附建式公厕要充分结合沿街单位、商业、公共场所联建,宽度大于 20 米的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可建设独立式公厕。升级改造既有公厕,达到一类公厕标准,配建第三卫生间,满足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需求。打造智慧公厕,积极加入“全国公厕云平台”。2018年中心城区新建公厕 33座(新建路4座、新华路5座、新烟街4座、新郑新区8座、城关乡3座、和庄镇3座、新村镇3座、梨河镇3座),达到5座/平方公里。实施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增加 24 小时公厕开放数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社区公共服务各项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治理体系,新建小区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全部移交专业单位管理服务,老旧小区依托城市更新或改造对 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进行改造后移交。新建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新型农村社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国有企业家属院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达到100%。成功创建两个市级或一个省级物业服务(居住物业)示范项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比例达到30%,在2—3个住宅小区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电力公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8)持续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2018年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健全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1.推动产业集聚区综合发展。根据中心城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积极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形成与中心城区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引进一批高产值,无污染,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抓好润弘制药、河南中烟等项目的建设,坚持培内与引外并举,聚焦主导产业,坚持实施“三优三化”战略,大力培育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三大主导产业。新港产业集聚区按照“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思路,将食品加工、生物医药企业有序转移到新港产业集聚区南北组团,以产业发展推进百城建设,以百城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住建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新港产业集聚区

2.加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重点依托新城区东部片区及中央商务区建设,快速推进新尚等17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总部办公项目建设进程,中央商务区内中冶克拉公馆、正港国际大厦等总部经济项目和中兴路地下商场、新尚商业综合体东地块等大型商业项目全面竣工,并坚持以产业发展为统领,着力创新工作机制,高效服务促进建成项目早日实现招商入住,推动人气、汇聚财气和积攒商气。加快新城区东部片区项目步伐,中心发展区域陆续开工碧桂园、佳兆业、招商地产、郑州鹏景地产居住项目,增强区域发展后劲、积聚发展实力。加快形成高端商贸地产、总部企业经济和三产服务业整体布局。努力打造华南城特色商业区,促进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以华南城为主体,积极承接郑州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外迁,推动多业态批发市场有序集聚,打造中原中部地区生产、生活资料高度集成,全链条采购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住建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创新创业资源向城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引导在城区产业集聚区结合部规划建设商业服务、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业区和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积极推进“城市双修”工程

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生态修复方案。对双洎河进行综合治理,包含园林景观、灯光工程、交通便道、文化旅游设施、截污建坝等,对黄水河、莲河、暖泉河河道治理进行规划设计和整体提升,对十七里河、十八里河进行河道绿化,进而形成城市生态水系。加快城市修补,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畅通、空气清新”的原则,做好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2018年3月底前制定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方案并确定改造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3条以上背街小巷和2个以上示范区整改工作。制定老建筑维护加固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全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深入挖掘老旧街区文化价值,以修旧如旧、修古复古为原则实施修复,打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新郑新区,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2.加强园林绿化建设

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重点推进一批城市生态水系项目建设。推进城市防灾避险公园、绿道、滨河绿带等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城市绿地率达到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城市公园、街头游园和沿河景观带的园林绿地建设和管理。2018年扎实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筹备工作,新建或改造1个防灾避险公园。加快双洎河滨河绿地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根据绿地系统规划,结合道路建设进度,完成年度生态廊道建设任务。推广月季种植工程,积极引导创建园林单位(小区)、园林乡镇。现有公共设施屋顶具备绿化条件的建筑设施实施屋顶绿化。实施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利用遗址文物保护用地开展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实现文物保护与生态建设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旅游文物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新港产业集聚区、新郑新区,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3.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新区、各类园区、新建单位和小区要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公园绿地提升、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海绵型绿地系统、海绵型道路、广场、小区。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2018年底前中心城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同时,本年度开展1项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标准,推进雨水管网、防汛排涝等设施建设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园林中心,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4.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污泥处理力度

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城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强污水整治和再生利用,有效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增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努力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彻底消除黑臭水体。2018年我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利用率保持在3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5.强化城市环卫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加强环卫及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行能力,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购置机械化清扫车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清扫率,2018年快速路、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其他道路达到80%;建成“各户投放、全域保洁、统一收集、集中转运、无害处理、资源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新体系,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环卫标准、统一环卫设施、统一配备人员、统一着装标识、统一作业流程、统一监管考核”的新模式,实现“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有害垃圾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做到“日产清”;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设专人分拣打包。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2018年底前,划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完成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2018年根据建筑垃圾产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并具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的能力。强化清运公司行业管理,建立年检、考核、退出机制。健全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对排放、运输、消纳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6.努力提升住房品质

科学编制住房规划,每年一季度公布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力争2018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宅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要从规划结构、功能布置、道路交通、景观设计等方面优化建筑方案设计,提高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品质。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由选择购买位置好、品质高、环境美的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于获得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市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加快新型社区建设,旧城改造、在建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确保配套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建成、同步交付使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同时以黄帝故里景区为核心,对周边老旧小区进行拆除,尽快完成旧城区改造,提升黄帝故里景区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五)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改善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

(1)改善市容市貌。加大对沿街乱堆乱放、墙面和线杆乱涂乱画、电线电缆乱扯乱拉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维护修缮、清洗整理临街破败、污损的建筑物立面。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加强建筑物外立面和户外广告管理。2018年,坚持样板开路,先行打造我市“一个城市出入口、一条主要交通干道、一个重要窗口地区”,以点带面、循序铺开综合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规划中心、市交运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加大交通管控力度。综合整治车辆违章占道、违禁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静态交通管理。2018年将示范路成功经验向中心城区主干道推广,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设3条以上“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完成城区三轮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规划局、市规划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4)加强占道经营治理。2018年深化规范“定人定岗责任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依法取缔力度,对城区背街小巷进行重点管控,推行占道经营精细化管理,实现90%区域无占道经营问题,进一步减少临时便民疏导点的数量,引导各类占道经营商贩进门店、进市场规范经营。2018年年底前城区主次干道完成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完成达标街区3条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5)大力实施街道整治。2018年高标准完成1条以上主干道沿线标识景观的规划建设工作,打造精品街道,亮化美化城市道路,注入文化符号,改变城市风貌,对主要道路实施道路升级改造、违章建筑拆除、管线入地、立面整治、绿化提升等工程。对人民路、中华路、新建路、迎宾街等4条道路进行精品街打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中心、市园林中心、市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营业部,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2.加强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理

制定完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和措施,着力解决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破损、坑洼不平、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创造条件推动中心城区强电入地。

(1)及时修复破损市政道路,确保各类城区道路运行状况得到基本改善,2018年底,道路完好率达到96%以上,逐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2)2019年底排水管涵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杜绝污水入河现象,到2020年基本消除易涝隐患区域。

(3)持续开展窨井整治工作,根据沉降破损的管养标准,进行日常养护和突发事件处置,2018年底管径在500毫米以上管网窨井加装安全防护网,实现窨井完好率95%以上。

(4)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2018年启动双洎河西关桥、南关桥两座桥梁拆除重建工程。

(5)制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建立专业路灯管养队伍,完善路灯管养机制;确保装灯率达到100%。路灯亮灯率主干道不低于96%,次干道和支路背街不低于94%,路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努力在城市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及游园、广场、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一批夜景工程,美化亮化城市夜景。

牵头单位:市住建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中心、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各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6)加强公共停车场和非机动停车场建设管理,2018年,共建设约3300个停车位。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1个立体停车场,300个车位;新建路400个、新烟街400个、新华路800个、新郑新区1000个、新村镇200个、和庄镇200个平面公共停车位。2019年,基本实现“一车一基本泊位,100辆车15个公共停车泊位”的要求。2020年基本实现“规范、有序、整洁”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实现无乱停乱放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规划中心、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新华路街道、新建路街道、新烟街道、新郑新区管委会、新村镇、和庄镇

(六)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

1.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道德讲堂,在公共场所设置善行义举榜,普及公民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等知识,努力提高市民特别是新进城市居民的文明素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培养,纳入相关课程和教学考核;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根本,大力弘扬“厚德自强、传承创新”的新郑城市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部门、单位文明创建的自觉性,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使市区达到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交通顺畅的目标;健全完善公民行为规范约束制度体系,对少数不文明、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3.积极推进文明社会风尚行动。深化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实现公共文明宣传教育的全覆盖。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合的脏乱差现象有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有明显遏制。抓好党政机关、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窗口单位等重点行业的公共文明习惯养成;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推介诚信建设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做好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在元旦、春节、暑假、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文明旅游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形式,形成宣传规模和声势。在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服务;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聚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类交通陋习,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执法管理。开展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倡导文明出行理念,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卫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质监局、市旅游文物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推进措施

(一)创新融资方式。一是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省级城镇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支持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二是增强投融资机构市场化融资能力。引进各类基金共同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同时增加公共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三是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更大程度的撬动投资规模。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是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性资金向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六是建立规范的政府融资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债务风险。七是坚持主动作为,风险可控。充分调动政府投融资公司、社会资本和央企按照PPP、混合经营和双向自愿、择优支持的原则,丰富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以及金融资金承接主体。

(二)落实土地保障政策。一是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单独组卷报批,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统筹予以保障。二是合理安排年度用地,结合耕地保护、节约用地、依法用地以及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等情况,统筹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三是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后备资源状况,积极组织实施规模大、出地率高的补充耕地项目;缺少资金的,可借助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等省级投融资平台优势,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引进社会资本,开展补充耕地建设,及时保障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三)加快城建项目实施。一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储备,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二是通过采取整体项目推进、分片区打捆推进、同类项目打捆、项目收益异地平衡、经营性项目与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项目打捆等方式,提高项目规模,并合理配置收益性项目,吸引大型投资主体,提高政府议价能力,降低支付成本。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调度、督查、保障机制,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四是加强工程监督,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

(四)扩大招商引资。一是积极探索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特色商务区、中心商务区建设等商业地产开发的市场化融合模式,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有效解决融资难题。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和整体包装运作,定期向社会推介建设项目。三是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账,明确部门责任,量化推进进度,建立协调协商机制,对项目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招商项目顺利实施。深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

(五)开展城市创建。要以开展创建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为载体,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园游园配套、河流水域治理、亮化绿化美化等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着眼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菅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持续发力。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全面实施。

(六)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配合联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推进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对城市建设提质工程的舆论引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各项目主体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列入城市建设提质工程的项目要纳入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研究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支持政策,并建立项目库,与上级部门对接上报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情况。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和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财政负担资金,培育壮大县级融资平台实力,研究制定并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等支持政策,适时提出可复制的融资方式和措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郑州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责任人员,同时要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树典型、找亮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确保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二)细化目标,落实项目。各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从规划起步,进一步细化目标,谋划建设项目,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推进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时序,确保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交叉推进、并行推进,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完善措施,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制定考评办法和标准,及时收集和上报各单位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项目推进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对年度考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市督考办和纪检部门要及时跟进,对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并严肃追责。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确保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在项目谋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主动倾听,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做到顺民意、贴民心、解民忧。让群众从拆迁中得到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的实惠。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迁改、重大工程的风险评估力度,加强监管。各拆迁工作人员坚守廉洁底线,切实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提升矛盾源头治理能力,从源头消除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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